下班送同事回家出车祸受伤能否认定为工伤?

更新时间:2012-12-26 13:39
找法网官方整理
问题相似?直接咨询律师 >
导读:
[案情]郭某是某公司职工,郭某(18时)下班后,同事李某想搭郭某的车去亲戚家。由于基本上是顺路,郭便驾驶电动车送李某去亲戚家。送完李某后,郭某继续驾车回家。18时15分许,郭某与一辆摩托车相撞受伤。住院一周,并花去医药费共3000余元,现去劳动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
[案情]
郭某是某公司职工,郭某(18时)下班后,同事李某想搭郭某的车去亲戚家。由于基本上是顺路,郭便驾驶电动车送李某去亲戚家。送完李某后,郭某继续驾车回家。18时15分许,郭某与一辆摩托车相撞受伤。住院一周,并花去医药费共3000余元,现去劳动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能认定为工伤吗?

[分歧]

下班送同事回家出车祸受伤能否认定为工伤?

第一种意见认为:郭某出车祸是因为下班后送同事去亲戚家,不属正常的上下班行为,故不能认定为工伤。

第二种意见认为:郭某下班后送同事去亲戚家,虽然原来的回家行车路线有所改变,但是没有背离回家的方向,郭某是在合理的路线上(是在下班回家途中)发生机动车交通事故。因此,应该认定为工伤。

[管析]

笔者同意第二种意见。

理由是: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的规定,“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机动车事故伤害,应认定为工伤。”而上下班途中一般是指在合理的时间内,经过合理的线路。

判断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应当考虑适当增减时间和变更路线是否存在合理的事由及原因,即是否存在符合常理的情形以及适当变更路线、增减时间与遭遇机动车事故是否存在直接因果关系,而非机械、死板地理解上下班时间和路线。郭某正常下班后回家途中顺路搭载同事相应变更原来的回家路线,稍微延长相应回家时间,未违反常理,属于在合理时间、合理路线的范畴内,且郭某下班送同事与遭遇机动车事故伤害之间不存在必然的直接因果关系,故郭某在送同事后继续返家途中遭遇机动车事故伤害,符合《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应当认定工伤的情形,应认定工伤。

作者:永丰县人民法院 陈卫庆

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如有疑问,建议一对一咨询专业律师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大家都在问
我也要提问 >
下班途中出车祸可以申请工伤认定吗?
您好,不合法,建议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下班回家时出车祸死亡时工伤吗
若受害人承担的是非主要责任,应属于工伤。
律师解答动态
您好,根据你描述的可以说明诉求
你好,你是有民事案件的问题吗,具体描述
你好,你有没有相关的证据,说一下你的详细情况,我可以给你提供正确的解决办法
您好具体情况可以委托律师解决
你好,可以详细描述案情,可以通过法院起诉后进行调节
你好,这是可以协商来解决的,也可以法院起诉对方,有没有相关证据的
你好,是有什么法律纠纷的问题吗,进行协调没,
我也要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