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虎毒不食子,老虎再残忍,也不会吃掉自己的亲生儿女。但是,在现实生活中,车祸,却常常扮演着比老虎还凶残的角色,下边两个案例,既讲述了车祸如何夺去驾驶员的亲生儿女的故事。
2005年夏,王某驾驶一辆长安面包车行驶在一条乡村道路上,在副驾驶座位上,乘坐的是他的11岁女儿,王某妻子乘坐在后排座位,当行至一弯道处时,因车速过快,操作不当,车头右侧与路旁的一颗大树相撞,造成王某的女儿当场死亡,王某的妻子重伤。事后王某流下了悔恨的泪水,可是又有多少人明白王某此时的内心呢?
2005年春节,45岁的谢某醉酒后驾驶一辆轿车搭乘其18岁的儿子及谢某的朋友共6人,行至某国道时,因醉酒驾驶,车速过快,车辆越过道路中心的绿化隔离带,驶入对向来车车道,随后车体翻转,倒扣在路面,与路面发生猛烈擦挂后,坠入相对方向的路外干涸的水渠内。此事故当场造成谢某的儿子及一名乘客死亡,包括谢某在内多人重伤,
事后看着严重变形的轿车车体,粉碎状的挡风玻璃,还有座位上的斑斑血迹,可以想象车祸发生时的惨烈程度。
当酒后醒来后的谢某,得知其亲手造成儿子死亡时,又会是什么样的心情呢?
本是新春佳节,合家团聚之时,却成骨肉分离,中年丧子之日。
悲痛惋惜之余,难道,还不值得我们去吸取车祸给我们带来的血的教训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