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状告铁路只因儿子横穿铁路身亡
一男子横穿铁路时被火车撞死,其父母认为铁路人行横道未设立防护栏、不派员值守,亦无明显警示标志,北京铁路局应对其子之死承担责任,故将北京铁路局诉至法院,要求赔偿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等56万余元。日前,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复兴路法庭受理了此案。
小飞的父母诉称,2008年12月6日,小飞(化名,19岁)在位于昌平区京包线沙河站34km564m处横穿铁道被y583次列车撞死。小飞死亡后,原告前往事发地点查看了解到,距离小飞死亡现场的两边都有3-5m宽的地方无栅栏,行人可通过这条通道随意横穿铁道,且无警示标志。原告认为,北京铁路局应当承担本案的全部民事责任,故提出以上诉讼请求。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