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事伤人后不履行义务怎么办
更新时间:2012-12-26 1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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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近日,安徽省全椒县审理一起事故赔偿纠纷案,一审判决被告吴某赔偿原告曹某(女)医疗费等共计3977.23元,被告滁州市施集运输有限责任公司对被告吴某的赔偿款负连带赔偿责任。2008年7月27日6时30分许,被告吴某驾驶大型汽车沿全椒县白酒街道十字路口由北向西行驶时,遇
近日,安徽省全椒县审理一起事故赔偿纠纷案,一审判决被告吴某赔偿原告曹某(女)医疗费等共计3977.23元,被告滁州市施集运输有限责任公司对被告吴某的赔偿款负连带赔偿责任。
2008年7月27日6时30分许,被告吴某驾驶大型汽车沿全椒县白酒街道十字路口由北向西行驶时,遇曹某在路边修人力三轮车,发生交通事故,致曹某受伤。曹某被送往全椒县人民医院住院治疗4天,用去医疗费2630.56元,共用去交通费200元。该起交通事故经全椒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认定:吴某负事故的主要责任,曹某负次要责任。肇事车辆挂靠在滁州市施集运输有限责任公司名下,行车证上登记车主为该运输公司,实为吴某所有。被告吴某致伤原告曹某后,至今未予赔偿。曹某诉至法院,请求判令吴某对其进行人身损害赔偿,并要求被告运输公司对被告吴某的赔偿责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法院认为,被告吴某驾车致伤原告,理应按交警队划分的责任赔偿原告受伤而造成的损失,借故推诿不及时赔偿是错误的。肇事车辆在公司没有投保交强保险。原告有权直接要求该肇事车辆的车主在责任强制保险责任范围内予以赔偿。肇事车挂靠运输公司,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运输公司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据此,法院依法作出以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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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事车辆给伤者碰了不给与赔偿怎么办
你好,首先,因交通事故引起的人身损害赔偿首先要有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这是所有赔偿责任依据的开始。根据交警队的责任划分比例进行承担责任。如果有保险的,尽快与保险公司联系。
其次,对于因交通事故引起的致人人身损害,主要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住院费,护理费,营养费,误工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精神损害赔偿等。建立的基础是伤残等级鉴定基础之上。伤残等级鉴定是由专门的鉴定机构鉴定。
第三,伤残等级后确认后,依据当地的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以及受害人的年龄、户籍来确认各项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