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被车撞后再遭碾压 轧人轿车加速逃逸

更新时间:2012-12-26 1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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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现场仍留有一滩血迹上周五下午,莱西青岛路附近一工地的左某正在下班的路上,走到靠近路中央双黄线位置时,一辆面包车疾驰而过,将其撞倒,随后又遭到同向行驶的另外两车碾轧,56岁的左某在这起事故中不幸身亡。事件发生以后,第一和第三的肇事车辆都停了下来,但是第

      

      现场仍留有一滩血迹

       上周五下午,莱西青岛路附近一工地的左某正在下班的路上,走到靠近路中央双黄线位置时,一辆面包车疾驰而过,将其撞倒,随后又遭到同向行驶的另外两车碾轧,56岁的左某在这起事故中不幸身亡。事件发生以后,第一和第三的肇事车辆都停了下来,但是第二辆轿车却在事发后加速逃逸,在完全可获赔的情况下,受害人家属坚持出资万元寻找无德逃逸司机。

       轿车轧人后加速逃逸

       “真没想到,二叔在下班买饭的路上,遭遇车祸身亡了,以后再也见不到叔叔了!”23日上午,莱西市姜山镇村民左先生告诉记者,他56岁的二叔左某在青岛路与上海路路口处一工地当看护,22日傍晚5时50分许,左某走出工地准备买饭吃,由西往东步行到青岛路路中央附近时,被一辆面包车撞倒在地,紧接着,后面一辆轿车从左某身上轧过去,该车加速逃逸。“救护车赶到时,叔叔已经重伤不治身亡。”左先生伤心地说。

       “第一辆撞倒二叔的车的司机???下车后报了警,可是碾轧二叔的第二辆车却趁着夜色逃跑了。”左先生说。

       带血迹的车轮印 在路上清晰可见

       23日上午,记者在事发现场看到,在靠近路中央双黄线附近 ,有一团红红的血迹,还有清晰的刹车轮胎痕迹。沿着血迹往南,还有带着血迹的车轮痕迹。“这说明后面的车辆碾轧二叔后,没有停车继续往前行驶,路面上才有车轮血印 。”左先生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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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车后并未发现什么异常,后边又有两辆车经过,碾压行人致人死亡,算不算肇事逃逸
以下八种行为可以认定为交通事故逃逸行为,并在一些情况下可以追求肇事者的刑事责任: 1.明知发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当事人驾车或弃车逃离事故现场的; 2.交通事故当事人认为自己对事故没有责任,驾车驶离事故现场的; 3.交通事故当事人有酒后和无证驾车等嫌疑,报案后不履行现场听候处理义务,弃车离开事故现场后又返回的; 4.交通事故当事人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未报案且无故离开医院的; 5.交通事故当事人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给伤者或家属留下假姓名、假地址、假联系方式后离开医院的; 6.交通事故当事人接受调查期间逃匿的; 7.交通事故当事人离开现场且不承认曾发生交通事故,但有证据证明其应知道发生交通事故的; 8.经协商未能达成一致或未经协商给付赔偿费用明显不足,交通事故当事人未留下本人真实信息,有证据证明其是强行离开现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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