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4日上午7时40分,在南昌市八一大桥上,一老人骑电动车被另一辆电动车撞击后拖行数十米,事故发生后,肇事者逃逸,好心路人见此,立即拨打了120并报警。
被撞伤的老人姓邱,今年63岁,家住红谷滩天赐良园住宅小区。据邱老先生介绍,当天上午7时,他骑电动车从小区出发前往南昌市区办事,当他骑行至八一大桥引桥处时,一男子骑着电动车从他后面快速冲上前,直接撞上他的电动车,他当即摔倒在地上,头部、脸部和手脚等全身多处受伤流血。而此时,肇事男子并未停车,反而继续往前骑行,邱先生的电动车也被勾住向前拖行了三四十米远,而后男子骑车迅速逃离现场。邱先生在被送到南昌市第一医院后,经过医生的治疗,目前还只能躺在床上休息。听当时到现场的民警称,是有路过的行人帮他报了警。
目前该案正在调查中,警方已经掌握了一些有价值的线索。同时,办案民警和老人家属希望有更多目击者向警方提供线索,同时规劝肇事者尽快向警方自首。
交通肇事逃逸的法律责任
1、责任认定重。按《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当事人逃逸或者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全部责任。”在交通事故中,肇事司机可能无责任或只有部分责任,但如果逃逸,导致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司机就要负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
2、损害赔偿重。按《民法通则》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赔偿费用少则几千块,多则上万元甚至于几十万元,如肇事车辆投保了第三者责任险,发生交通事故后,赔偿时,保险公司有先予支付的义务。但如果肇事车辆逃逸,按《保险合同》约定,保险公司就不再承担保险责任,车主要承担全部的赔偿费。
3、行政处罚重。按照今年5月1日起施行的《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01第2款规定,对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司机,不论其造成交通事故后果的大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都将吊销其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
4、刑事责任重。根据《刑法》第133条及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肇事后逃逸的,属法定的加重情节,伤者因抢救不及时而死亡的可判7年以上有期徒刑。如果伤者没有死亡,机动车驾驶员为了逃避法律追究,将撞伤者带离事故现场后隐藏或者遗弃,致使伤者无法得到救助而死亡或严重残废的,则构成了故意杀人罪或故意伤害罪,按《刑法》规定,将会受到更加严厉的处罚。此外,法律还规定,交通肇事后,单位主管人员、机动车辆所有人、承包人或乘车人指使肇事司机逃逸,致使伤者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上述人员以交通肇事罪的共犯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