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评定)程序
更新时间:2012-12-26 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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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办理程序如下:(一)受伤人员治疗终结后,由当事人或其代理人向大队提出伤残评定申请,大队在作出初步审查后,向伤者发出《伤残评定预约通知书》;(二)伤者持《伤残评定预约通知书》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到指定的地点接受检查和评定,对资料不齐全的,评定人有权拒绝评定
办理程序如下:
(一)受伤人员治疗终结后,由当事人或其代理人向大队提出伤残评定申请,大队在作出初步审查后,向伤者发出《伤残评定预约通知书》;
(二)伤者持《伤残评定预约通知书》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到指定的地点接受检查和评定,对资料不齐全的,评定人有权拒绝评定,待当事人备齐资料后,再行评定;
(三)评定人将根据检查的结果和医院材料,在法定的三十日内对伤者作出评定的结论;
(四)当事人如对作出的评定结论不服,可在接到《伤残评定书》后十五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提出伤残重新评定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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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怎样判定伤残等级
公安交管部门在交通事故处理中负责主导伤残等级的判定。具体流程包括:事故现场调查结束后三日内委托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并确定不超过三十天的完成期限。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经批准可延长至最长六十日。这样的流程确保了伤残等级判定的专业性和时效性。
何时对交通事故进行伤残等级评定?
伤残评定应治疗终结后开展。具体操作为:1. 确保伤情稳定,治疗已终结;2. 咨询专业医生评估伤残情况;3. 如有需要,向公安交管部门申请伤残评定;4. 评定机构根据标准评定伤残等级。
交通事故伤残等级评定标准
交通事故伤残评定标准详尽,操作步骤如下:
1. 确定评定时机,需待伤者康复;
2. 选择专业鉴定机构;
3. 依据《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标准》具体条款进行评定;
4. 得出评定结论,作为赔偿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