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怀化有一名女子驾驶汽车上路途中被当地交警查获。一开始,该女子首先谎称自己有驾照,后来被交警要求出示,其又谎报亲戚的身份证号企图蒙混过关,最后在交警的逼问下,该女子突然“撒娇卖萌”,反问警方:“我这么漂亮,你忍心拘留吗?”,以此求情。但是,警方依旧秉公执法。那么,无证驾驶处罚严重吗?该怎么处罚吗?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行为人有以下情形的,可以视为无证驾驶:1、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即无证驾驶人没有受过驾驶技能训练也没有通过驾驶技能考试;2、驾驶人驾驶的车型不同于自己所拥有的驾驶证核定的准驾车型;3、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所使用的驾驶证过期、暂扣或吊销;4、年龄与机动车驾驶证的年龄不一样;5、在国内驾驶境外叫动车驾驶证。
如果行为人无证驾驶机动车被查获,则被处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驾驶证是机动车所有人驾驶机动车的凭证,该女子明知自己没有驾驶证,仍不顾他人安危驾驶机动车,另外在被交警拦截后,谎称谎报他人信息,不配合交警的调查,影响了道路上车辆行驶的秩序和安全,造成了极大的危害。因此,该女子可能被处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和15天以下的拘留。
如果干了违法犯罪之事,例如无证驾驶、危险驾驶,那么“撒娇卖萌”是没有任何作用的,我们要做的是更正错误,避免以后再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