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酒后驾驶面包车上高速公路行驶,在XX收费站口被夜查民警查获,酒驾男子将被处以最高2000元罚款、驾驶证一次性记12分并暂扣6个月。
16日晚10点30分左右,四川高速交警乐宜二大队民警邓某、温某在XX收费站口开展夜查行动,对一辆号牌为川QXXXXX的面包车进行检查时,民警闻到驾驶员身上散发出浓烈的酒精味。经呼气式酒精含量检测,结果显示64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据民警介绍,驾驶员王某承认当晚喝了啤酒,心存侥幸以为晚上10点过早已没交警检查,便载着妻子打算经高速公路开车回双谊镇,没想到刚出高速公路就被逮了。王某对检测结果无异议,并表示愿意接受处罚。
民警暂扣了王某的机动车驾驶证,开了具违法处理通知书,要求其在15日内到乐宜二大队接受处理。按相关规定,王某将被处以罚款1000至2000元、驾驶证记12分并暂扣6个月。
高速交警提示:酒后驾驶会使驾驶人出现视力下降、视线变窄、注意力不集中、身体平衡感减弱等状况,从而使驾驶人反映迟钝、行动迟缓等,稍有不慎就会酿成交通事故。请珍爱自己和他人生命财产安全,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