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管理条例》概述

更新时间:2019-12-05 08:12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道路交通管理条例》概述1、《道路交通管理条例》是什么时候由哪一级行政领导机关发布并正式施行?共有几章几条?答:《条例》是由国务院于1988年3月9日发布,并于同年8月1日起正式施行。它共有10章93条。2、制定《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的目的是什么?《条例》的主要任

  《道路交通管理条例》概述

  1、《道路交通管理条例》是什么时候由哪一级行政领导机关发布并正式施行?共有几章几条?

  答:《条例》是由国务院于1988年3月9日发布,并于同年8月1日起正式施行。它共有10章93条。

  2、制定《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的目的是什么?《条例》的主要任务有哪些?

  答:目的是为了加强道路交通管理,维护交通秩序,保障交通安全和畅通,以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它的主要任务是调整国家机关相互之间,管理机关与公民之间,公民与公民之间在使用与管理道路时所发生的社会关系。

  3、《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对哪些范围做出不同的行为要求和具体规定?

  答:对交通信号、交通标志标线、车辆、车辆驾驶员、车辆装载、车辆行驶、行人和乘车人等做出了不同的行为要求和具体规定,同时规定了对占用、挖掘道路的管理,规定了对违反《条例》的行为处罚。

  4、为什么说《道路交通管理条例》是一部行政法规,具有我国社会主义法的本质属性?

  答:主要有以下4条理由:

  ①《条例》是由国家(具体是国务院)制定的对道路交通秩序的管理规定,反映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共同利益和意志;

  ②《条例》是以国家强制力为后盾来保证实施的,谁违反了它的规定,就要受到相应的制裁;

  ③《条例》是公安机关代表国家执行其规定的依据,确定了公安机关是我国道路交通管理机关;

  ④《条例》是人们在道路交通活动中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是加强道路交通管理,制裁交通违章的法律依据。

  5、《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确定了哪些基本原则?

  答:《条例》确定了以下六项基本原则:一是人民交通人民管,实行综合治理原则;二是安全原则;三是车辆右侧通行原则;四是车辆、行人各行其道原则;五是服从指挥原则;六是对机动车、非机动车并重管理原则。

  6、《道路交通管理条例》规定的效力范围主要有哪些?

  答: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上通行的车辆、行人、乘车人以及在道路上进行与交通有关活动的人员,不论其国籍,都必须遵守《条例》的规定,严格按照交通指挥信号和交通标志、标线所发出和提供的交通信息,安全、有序地通行,并服从交通警察的指挥和管理。谁违反了《条例》的有关规定,都将受到相关法律的处罚和制裁。

  7、为了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单位和个人应尽哪些义务?

  答:各机关、军队、团体、学校、企业、街道、乡村等各级组织,要经常教育所属人员、学生、居民、村民等自觉遵守道路交通管理法规,帮助他们增强交通法制观念和交通安全意识,处处维护交通秩序;要结合实际制定交通安全教育、管理和防范的制度与措施;要对违反《条例》的行为进行劝阻、批评、教育,协助公安机关管理好道路交通。对违反《条例》的行为,任何人都有权劝阻和控告,在公安交通管理机关管理过程中,每个人都有义务服从指挥,支持、协助公安交通管理机关搞好交通管理工作。

  8、《道路交通管理条例》为什么要确定车辆、行人各行其道原则?

  答:是为了明确道路使用功能,保障交通秩序良好。车辆、行人各行其道原则,是实行交通流分离,以保证不同速度的车辆、行人通行和安全的一项重要措施,有利于提高道路的通行能力,使交通秩序井然有条,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同时,还为人们明确了应当享受的交通权利与应履行的义务,也是判断交通行为是非、认定事故责任、制裁交通违章行为的法律依据。

  第二部分 交通指挥信号

  9、《条例》中规定的交通指挥信号有几种?它们分别是什么?

  答:有五种。分别为指挥灯信号、车道灯信号、人行横道灯信号、交通指挥棒信号和交通警察手势信号。[page]

  10、在道路交通中,绿灯、黄灯和红灯各起什么作用?

  答:《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第10条规定:

  ①绿灯亮时,准许车辆、行人通行,但转弯的车辆不准妨碍直行的车辆和被放行的行人通行;

  ②黄灯亮时,不准车辆、行人通行,但已超过停止线的车辆和已进入人行横道的行人,可以继续通行;

  作者: 南方交通 2006-1-3 10:55   回复此发言 2交通知识—— ③红灯亮时,不准车辆、行人通行。

  11、人行横道灯信号起什么作用?《条例》对人行横道灯信号有哪些规定?

  答:人行横道灯信号是用来专门控制人行横道通行的信号,用以引导行人安全横过马路。《条例》第12条规定:“绿灯亮时,准许行人通过人行横道;绿灯闪烁时,不准行人进入人行横道,但已进入人行横道的,可以继续通行;红灯亮时,不准行人进入人行横道。”

  第三部分 交通标志、标线

  12、什么是道路交通标志?

  答:道路交通标志是用图形符号或文字,配上特定的颜色,向人们传递特定的道路信息,表达交通管理指令的静态交通安全设施。

  13、交通标志的主要作用有哪些?

  答:①向人们提供交通信息,预示道路某一地段的地理状况和周围环境;

  ②控制交通流量、速度,合理组织和科学疏导车辆、行人通行;

  ③为人们指路导向;

  ④可以作为守法和执法的依据。

  14、警告标志的作用是什么?

  答:警告标志是警告车辆、行人注意危险地点的标志,向人们提供危险信息,提醒及早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15、警告标志的形状和颜色是怎样的?

  答:它的形状是顶角向上的等边三角形,牌面颜色为黄底、黑边、黑图案。

  16、禁令标志的作用是什么?

  答:禁令标志是禁止或限制车辆、行人交通行为的标志,具有严格的强制性。

  17、禁令标志的形状和颜色是怎样的?

  答:它的形状分为圆形和顶角向下的等边三角形,其颜色除个别标志外,一般为白底、红圈、红杠、黑图案,图案压杠。

  18、指示标志的作用是什么?

  答:指示标志是指示车辆、行人行进的标志。

  19、指示标志的形状和颜色是怎样的?

  答:它的形状分为圆形、长方形和正方形三种。牌面颜色为蓝底、白图案。

  20、指路标志的作用是什么?

  答:指路标志是传递道路方向、地点、距离信息的标志。

  21、指路标志的形状和颜色是怎样的?

  答:它的形状除地点识别标志外,一般为长方形和正方形。其颜色除里程碑、百米桩、公路界碑外,一般为蓝底、白图案,高速公路为绿底、白图案。

  22、什么是道路交通标线?

  答:道路交通标线是指用不同颜色、线条、符号、文字、箭头、立面标记和突起路标以及路边线轮廓标等,敷设于路面和构造物上的、用以限制和引导车辆、行人通行的交通安全设施。

  23、道路交通标线的主要作用有哪些?

  答:它的作用有:一是实行分道行驶;二是渠化平交路口交通流;三是预告行进方向,指导和提醒驾驶员安全通行;四是为守法和执法提供依据。

  24、什么是人行横道线?

  答:人行横道线是表示准许行人可以利用这个横道线横穿车行道的标线。该线为数条平行于车道中心线的条纹白色实线,俗称“斑马线”。

  第四部分 安全走路常识

  25、《条例》第 63条中对行人横过车行道有哪些规定?

  答:横过车行道,须走人行横道。通过有交通信号控制的人行横道,须遵守信号的规定;通过没有交通信号控制的人行横道,须注意车辆,不准追逐、猛跑。没有人行横道的,须直行通过,不准在车辆临近时突然横穿。有人行过街天桥或地道的,须走人行过街天桥或地道。[page]

  26、《条例》规定:行人须在人行道内行走,没有人行道的靠路边行走。请问,“靠路边行走”的含义是什么?

  答:一般指从道路边缘线(含路肩)算起,往路中不超过1米的范围内。

  27、通过铁路道口应遵守哪些规定?

  答:通过铁路道口应遵守道口信号和看守人员的指挥;道口栏杆关闭时和信号要求停止行进时,必须停在停止线以外,无停止线的,停在距最外股铁轨五米以外;通过无人看守的道口,须停步了望,在确认安全后通过。

  28、行人横过车行道时应注意哪些事项?

  答:一是要选择好横穿地点;二是要注意观察和避让来往车辆,先看左后看右,选择好穿越时机;三是要及时亮相,让司机及早发现你有横穿意图,以便采取安全避让措施;四是要直行迅速通过,不准在车辆临近时突然横穿,也不要斜穿、追逐、猛跑或者中途停下、中途后退。

  29、行人横过马路时如何选择好横穿地点?

  答:在设置人行横道的道路上,要走人行横道或人行天桥、人行地道,不要图近道方便而招来不幸。在没有设置人行横道的道路上,要选择视野开阔、站在车行道边上能一眼观察左右两侧100米以外有否来车的地方穿越,不要选在来车驾驶员的视线盲区内穿越,更不能从停靠在路边的车辆前后突然横穿公路。

  30、行人横穿马路时怎样才能使驾驶员提早发现你有横穿的意图?

  答:行人要在横穿马路前先停下,然后转身面朝马路对侧,再向左右观看。有这三个动作,驾驶员基本上就能判断出你有横穿马路的意图。

  31、为什么《条例》中规定“不准穿越、倚坐人行道、车行道和铁路道口的护栏”?

  答:道路上的各种护栏是防护用具,是交通管理的重要设施。设护栏的路段都是交通流量比较大、情况比较复杂的地方,是不准行人随意穿越、倚坐的,这不仅是为了保障行人的交通安全,同时也是精神文明建设的需要。

  32、为什么不准在道路上扒车、追车、强行拦车和抛物击车?

  答:因为扒车会使身体悬空,很容易被车辆甩掉造成人身伤亡;追车则容易摔倒且跑动惯力常使人体与突然减速的车辆相撞;强行拦车容易因车辆急刹车而方向失控,将拦车者撞伤或撞死;抛物击车不仅是破坏公物的违法行为,而且常造成驾驶员惊吓而出事。

  33、要教育学生和自己的子女在上学放学的路上行走时注意哪些事项?

  答:要教育学生和子女在公路上行走时集中精神,不要在行走时东张西望、边走边看书;不要在路上嬉戏玩闹;不要向过往车辆扔石块或攀爬车厢;不要在车辆临近时突然横穿马路;雨天撑伞不要遮挡视线、冒失行走,要注意抬头观察路面车辆来往情况;不要贪图便当而翻越路上护栏;小学生放学时学校应积极推行“路队制 ”,配戴小黄帽等。

  34、对学龄前儿童上路,《条例》有何规定?

  答:《条例》第63条规定:“学龄前儿童在街道或公路上行走,须有成年人带领。”这是因为学龄前儿童幼小无知,无交通行为能力,且具有很大的盲目性和喜欢跑动,如单独在街道或公路上行走非常容易引发交通事故。

  35、在交通安全方面,家长要对学龄前儿童进行一些什么教育与指导?

  答:一要有意识地让儿童认识道路交通的危险性,通过灌输,让孩子从小就树立上道路有一定危险的意识;二是在闲假时间可多带孩子上路走走,培养孩子从小掌握基本的走路常识,通过多次现场讲解,让孩子有个深刻印象;三是培养小孩对复杂的现代交通的观察能力;四是在幼儿园阶段,就要开始教会他们识别车道、过街斑马线,懂得红绿灯信号的作用等;五要在孩子5岁以后开始有意识地培养孩子正确横穿道路的方法,从小养成一停、二看、三通过的好习惯。

  36、夏天气候闷热,行人要特别注意哪些道路上的交通安全问题?[page]

  答:白天不要在树荫底下的道路上乘凉、玩耍,晚上不要在路边摆櫈子搭床铺聊天、讲故事、纳凉、睡觉。遇到雷雨时,不要为了避雨就在路上低头猛跑,这些行为都很容易引发交通事故。

  第五部分 安全骑车常识

  37、威胁自行车交通安全的因素有哪些?

  答:在以机动车为主导地位的现代交通中,自行车始终是处于弱者地位,并且无安全防护设施,行驶中稳定性差,加上目前很多道路是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混行的混合交通,这不仅会给骑车者的安全带来很大威胁,如果骑车者不遵守交通法规,还会影响其它机动车和行人的正常通行。

  38、《条例》对在道路上骑自行车的年龄有什么规定?

  答:《条例》第29条4款规定:未满十二岁的儿童,不准在道路上骑自行车、三轮车和推、拉人力车。

  39、骑自行车上路前要作好哪些安全检查?

  答:一查车座固定状况。二查车把与前轮是否成直角,固定是否牢靠。三查前后车闸是否灵敏有效。四查车铃是否会响,安装位置是否适宜。五查车尾部是否装有反射器,是否清洁。

  40、在道路上允许自行车行驶的空间有哪些?

  答:自行车应遵守右侧通行原则,在道路上不得靠左行驶。其允许行驶的空间是:

  ①非机动车道;

  ②自行车专用道;

  ③在没有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分隔的道路上应靠路边行驶,其行驶空间是从道路路面右侧边缘线算起,不能超过1.5米。

  41、自行车在人行道或机动车道借道通行时,应注意哪些事项?

  答:应注意以下四点:一是借用人行道时,不准骑行只准牵行。二是当非机动车道被机动车临时占用而受阻时,允许自行车在堵塞点前10米借用相邻的机动车道,绕过堵塞点后应立即回归非机动车道。三是骑自行车横过马路时,在设有人行横道的路上,应在人行横道线内通过,横穿有4个机动车道的道路时,应下车牵行;在没有设人行横道的道路上,应下车观察,确认安全后方可横穿。四是当自行车要绕过刚停下的车辆时,要注意防止该车车门会突然打开,尤其对出租车、轿车更要提防,以免撞上打开的车门而意外受伤。

  42、骑自行车须转弯时要注意哪些事项?为什么?

  答:骑自行车转弯前须减速慢行,向后了望,伸手示意,不准突然猛拐。转弯太快,难以处理突然遇到的复杂情况,特别是在左转弯时要借道通过上下行的机动车道和路左的非机动车道,潜在危险更多,因此在减速慢行的同时,要回头看清后边来车的距离和速度,决不准突然猛拐。伸手示意是让后面来车获得前边转弯者动态的信号。

  43、骑自行车通过陡坡、横穿四条以上机动车道或途中车闸失效时,应注意哪些事?

  答:通过陡坡、横穿四条以上机动车道或途中车闸失效时,须下车推行。下车前须伸手上下摆动示意,不准妨碍后面车辆行驶。

  44、为什么在骑自行车时不准双手离把、攀扶其他车辆或手中持物?

  答:这是因为双手离把会失去方向操纵。攀扶其他车辆就更加危险,由于所攀扶的车辆随时可能紧急制动、突然加速、急转弯等,而攀扶者又不能预见这些情况,因此极易发生危险。手中持物则会影响控制方向和刹车。

  45、骑自行车为什么不准扶身并行、互相追逐或曲折竞驶?

  答:骑车扶他人身体并行不仅影响后车行驶,也减少骑车的安全系数。互相追逐或曲折竞驶,不仅妨碍他人通行,也十分的不安全,随时都可发生自摔、互撞、撞人、被撞等事故。

  46、《条例》对自行车的停放有哪些规定?

  答:《条例》第61条规定:“车辆停放,必须在停车场或准许停放车辆的地点,依次停放。不准在车行道、人行道和其他妨碍交通的地点任意停放。”

  47、《条例》对自行车的载物有什么规定?[page]

  答:《条例》第31条1款规定:“自行车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准超过1.5米,宽度左右不准超出车把15厘米,长度前端不准超出车轮,后端不准超出车身30厘米。”

  48、风雨天气骑自行车要注意哪些问题?

  答:大风大雨的天气最好不要骑车,如果要骑车,就要做到顺风不骑快车,迎风不低头猛踏,要注意看清前后左右车辆,不要一手撑伞,一手握把,也不要用雨衣将头脸遮盖,影响自己的视线。

  第六部分 安全乘车常识

  49、等候乘坐车辆应遵守哪些规定?

  答:①要在站台和指定地点等候车辆,不要站在车道(包括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上候车。

  ②要排队依次候车,不要争先恐后。

  ③不准在车行道上招呼出租汽车。

  50、为什么不准在车辆未完全停下来时就跳入车行道拦车、争上车抢坐位?

  答:因为车子还未停稳,如果突然拦在车前,往往会使驾驶员措手不及,同时因众人争抢,不巧被人挤倒或把他人挤倒,都可能引发事故。

  51、《条例》为什么规定不准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品上车?

  答:易燃易爆物品容易在挤压、碰撞、失落或车辆震动过程中引起燃烧和爆炸,严重危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52、乘坐货运机动车时为什么不准站立,不准坐在车厢栏板上?

  答:①货运车厢仅为装卸货物方便而设计,没有考虑乘车人安全而设置扶手、座位等设施;②防止车辆转弯时的离心作用或行驶中因车身颠簸而将乘车人甩出车外;③防止乘车人被车外物体刮碰;④因行驶过程车厢平衡性能下降,或车辆速度变化时,站立者容易摔倒。

  53、乘车时为什么不能将头、手伸出车外?

  答:因为乘车人将头、手等伸出车外,容易被相交的车辆、树木或路边建筑物碰刮造成人身伤亡事故。

  54、为什么在机动车行驶中,不准跳车?

  答:车辆行驶中跳车,由于惯性的影响和流动气压强的作用,会使人在离跳车地点一定距离后摔落在地,容易造成人身伤亡事故。

  55、乘坐两轮摩托车后座要遵守哪些规定?

  答:乘坐两轮摩托车后座时,首先记住要正面跨坐,不要侧坐。其次要戴安全头盔。三是不满12岁的儿童,不准乘坐两轮、侧三轮摩托车的后座。

  56、乘车到达目的地后,在下车时要注意哪些问题?

  答:①须等车停稳后再下。开门后,先在车门口观察一下车旁边有无自行车或摩托车骑近,切忌不看车下情况就贸然跳下,而被跟近的车辆撞伤。

  ②乘坐小型客车时,在打开车门前要观察有否自行车和摩托车驶近,要在没有车辆驶近的情况下再开门,防止车门突然打开使后面跟上的自行车或摩托车措手不及,撞上车门而发生意外。

  ③下车后,不能急于从车前或车后横穿道路,应走离车前或车后20米以上,能看清路上左右来车后,选择适当时机再横穿马路。

  第七部分 道路管理常识

  57、公安机关对道路的管理主要包括哪些内容?

  答:公安机关对道路的管理,其内容包括六个方面:①道路占用管理;②道路挖掘管理;③道路站线管理;④道路附设物管理;⑤道路铁路道口管理;⑥道路停车场(库)管理。

  58、《条例》对非交通占用道路有哪些规定?

  答: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公安机关批准,不准占用道路摆摊设点、停放车辆、堆物作业、搭棚、盖房、进行集市贸易和其他妨碍交通的活动。不准在道路上打场、晒粮、放牧、堆肥和倾倒废物。

  59、《条例》对挖掘道路有哪些规定?

  答:除市政、公路部门日常维修、养护道路作业外,其他单位需要挖掘道路时,须经市政或公路管理部门同意后,由公安机关办理手续。施工现场须设置明显标志和安全防围设施,竣工后须及时清理现场,修复路面和道路设施。未向公安机关办理手续挖掘街道或胡同路面的,可处200元以下罚款或警告。[page]

  第八部分 交通违章处罚

  60、什么是交通违章行为?

  答:交通违章行为是指妨碍道路交通管理秩序,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规定的行为。

  61、交通违章行为具有哪些基本特征?

  答:交通违章行为具有以下三个基本特征:一是有轻微社会危害性的行为,妨碍道路交通管理秩序。二是有违反《条例》规定的行为,具有违法性。三是应受到交通违章处罚。

  62、违章处罚的性质是什么?

  答:交通违章处罚是公安机关依法对违反《条例》的人所实施的一种行政性的强制方法,它的处罚属行政处罚

  63、违章处罚有哪些特点?

  答:具有以下四个特点:①执行交通违章处罚的机关只能是公安交通管理机关,其他任何机关都无权行使处罚权。②交通违章处罚的对象是违反《条例》的人,不适用于其他违法行为。③交通违章处罚是一种行政处罚,不是刑事处罚。④交通违章处罚的法律依据有《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和《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等。

  64、违章处罚的目的是什么?

  答:是通过强制性的教育和惩罚,达到加强道路交通管理,维护道路交通秩序,保障道路交通的畅通和安全,增强人们的守法观念,从而保障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顺利进行。

  65、违章处罚为什么有惩戒作用?

  答:通过处罚,使交通违章者受到更深刻的教育,促其认识交通违章行为的危害性,从而改正错误,不再重犯。

  66、违章处罚为什么有预防作用?

  答:通过对交通违章者的处罚,对于那些有可能违反交通法规规定的人,可以起到警戒作用,从而预防和减少交通违章行为的发生。

  67、违章处罚为什么能起到教育作用?

  答:通过对少数交通违章者的处罚,可以教育广大人民群众懂得交通法规,增强他们的法制观念,使他们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宣传交通法规和维护交通法规

  68、交通违章处罚的种类有哪些?

  答:交通违章处罚的种类有4种:一是警告,二是罚款,三是拘留,四是吊扣驾驶证。

  69、交通违章处罚中的“拘留”有什么规定?

  答:拘留是公安机关对交通违章行为人短期内剥夺人身自由的一种处罚,是交通违章处罚中较重的一种。拘留的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拘留的期限是一日以上,十五日以下。

  70、交通违章处罚的裁决机关是哪里?

  答:是公安机关。

  71、交通违章按事实和情节,它的处罚尺度可分为哪六个档次?

  答:①处15天以下拘留或者200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吊扣6个月驾驶证。情节严重的,可以并处吊扣6个月以上、12个月以下驾驶证。

  ②处100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吊扣4个月以下驾驶证。

  ③处50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吊扣3个月以下驾驶证。

  ④处30元以下罚款,可以单处吊扣2个月以下驾驶证。

  ⑤处20元以下罚款,可以单处吊扣1个月以下驾驶证。

  ⑥处5元以下罚款,对机动车驾驶员可以并处吊扣1个月以下驾驶证。

  72、对不服公安交通管理机关裁决的处罚,当事人有哪些权利?

  答:当事人可以在接到通知后五日内(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向原裁决机关的上一级主管机关申请复议,当事人对复议仍有异议的,可以依照《行政诉讼法》向人民法院提出行政诉讼。

  第九部分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

  73、什么是道路交通事故?

  答: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行人、乘车人以及其他在道路上进行与交通有关活动的人员,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和其他道路交通管理法规、规章的行为,过失造成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事故。[page]

  74、处理交通事故的主管机关是谁?

  答:公安部是国务院处理交通事故的主管机关。县以上各级公安机关是同级人民政府处理本行政区域内交通事故的主管机关。

  75、交通事故预付款的预付对象是什么?

  答:预付对象严格限定于需要医院抢救治疗的受伤者,除了受伤的人外,其他的如财物和车辆的损失都不属于预付对象范围。

  76、交通事故预付款的使用范围有哪些?

  答:预付款的使用范围仅限于事故受伤人员的抢救治疗所需的医疗费,费用项目参照公费医疗内容执行。伤者自购的药品、补品,与这次事故无关的原有伤疾的治疗,该出院却不出院的额外费用,均不能在预付费中开支。

  77、交通事故的赔偿原则有哪些?

  答:赔偿原则有三条:一是过错赔偿原则,有过错应赔偿,无过错不赔偿;二是以责论偿原则,按过错方的责任大小来决定其应承担的赔偿费用;三是特定情况下的无过错赔偿原则。

  78、在交通事故处理过程中,对擅自扣人、扣车、扣物、妨碍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法执行公务的,可作哪些处理?

  答:责令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外,可视情节处以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如有疑问,建议一对一咨询专业律师
我在交通事故领域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如果你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向我在线咨询。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已帮助 195109
在线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找法网咨询助手
官方
当前在线
立即咨询
找法网咨询助手提醒您:
法律所涉问题复杂,每个细节都有可能决定案件走向,若问题紧急,建议 立即咨询 律师,并详细描述自身问题,以获得 针对性解答。24小时在线,平均5分钟回复。
关于《新道路交通法》的疑惑
如管理部门有过错,要赔偿。当然因行人过错,也不是全赔。
六安打官司委托律师收费多少钱
律师费一般是按照诉讼标的额的大小来计算。政府指导价的律师服务收费标准如下,可以予以参考,具体收费标准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在指导价收费标准的区间范围和比例幅度内协
在什么情况下离婚能够不分财产
法律分析:离婚分不到财产 的情况有两种: 1、协议离婚,夫妻双方可以就财产分割进行协商,法律不干涉的; 2、一方转移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的可以
房地产中介服务合同相关法律制度的详细规定
房地产中介服务合同的格式是:中介公司资质证号、联系电话、联系地址;委托人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联系地址;中介服务内容;房产权属情况;房产价款和付款方式;双方
未到期债权如何执行
未到期的债权不能强制执行,但是可以先查封,等债权到期之后,再要求债务人履行偿还义务,如果债务人不履行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生效的法律判决债务人依
法院误导签订的调节协议能反悔吗
一、法院调解协议签字后不能反悔。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后,法院会出具调解书,加盖法院印章,并送达双方当事人该调解书才生效。如果仅仅是达成协议未签署调解书,法院应该及时
怎么还收费?
法律分析:根据经济条件的不同,各地收费的标准是不一致的。目前这种法律文书估计要200元以上。为委托方出具律师函或法律意见书,根据相关事务难易程度、使用目的、工作
1分钟提问 海量律师提供在线解答
  • 1
    提交咨询
    详细描述您所遇到的问题或纠纷并发送
  • 2
    接入律师
    耐心等待律师解答,平均5分钟及时响应
  • 3
    获取解答
    还有疑问?60分钟无限次追问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