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市收费站建设和资产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更新时间:2012-12-26 1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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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市属、驻市有关单位:为适应我市交通公路管理体制改革的要求,进一步理顺公路建设投资主体的责、权、利,规范收费站建设,明晰产权,经市政府研究,现就我市国省道...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市属、驻市有关单位:

  为适应我市交通公路管理体制改革的要求,进一步理顺公路建设投资主体的责、权、利,规范收费站建设,明晰产权,经市政府研究,现就我市国省道收费站建设及其资产管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明确建设主体。从2005年元月1日起,我市境内各收费站的建设由赣州宏泰公路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宏泰公司”)负责,建站资金统一从市公路建设资金专户中支付。

  二、规范建设标准。宏泰公司要会同市财政局、稽征分局根据公路等级统一提出收费站建设标准的意见(含用地数量、人平用房面积、设施的配备等),并根据不同的规模绘制出规范性的建设图纸方案(包括收费大棚,办公、生活用房),提交市交通建设领导小组审定。未经市交通建设领导小组同意,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变更建设标准。

  三、统一实行招投标。收费站的建设,一律向社会实行公开招投标,实行合理最低价中标。收费站设备的购置,要通过政府采购购买。在收费站工程建设期内,由宏泰公司根据工程进度,按不超过已完成工程量价款的80%预付工程款。工程完工后,由施工单位编制竣工决算报市财政部门按规定审核后,由宏泰公司付清工程余款。

  四、进一步加强收费站资产管理。随公路体制下放、赣州境内原省管的323国道瑞金、于都、江口、大余收费站,206国道瑞金、寻乌收费站,105国道龙南、黄沙收费站,以及由我市出资兴建、改建的收费站,其所有资产产权归市政府所有,由宏泰公司依法负责管理。在赣州稽征分局收费或委托其收费期间,由宏泰公司无偿提供其使用。此项工作由市财政局牵头,市交通局、赣州稽征分局、宏泰公司等有关单位共同组成工作组,对各站的资产和建站支出进行清理移交。

  (一)对原省管各收费站的资产情况进行登记造册,并办好移交接手续。

  (二)对本通知下发前,由市政府出资、赣州稽征分局实施的建站支出(含建筑物、土地、设备),由市财政局委托中介机构进行一次清理,并将资产连同有关建站资料全部移交给宏泰公司,经审核认定的债务也一并移交。

  (三)收费期间收费站设施(备)的日常维护、设施(备)的更新由稽征部门负责。

  五、鉴于我市公路建设资金紧张的状况,市财政局、市交通局、赣州稽征分局、宏泰公司等有关部门要本着“少花钱、多办事、办好事”的原则,各司其职,分工协作,加强协调,通力配合,共同做好全市收费站建设和资产管理工作。

  二OO五年元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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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答动态
吴亮律师
吴亮律师
2分钟前
这种情况在法律上是合理的,试用期也得给工钱。要是这三天干完,对方不给钱,你可以先和对方好好沟通,把当
你还可以了解一下你的情况再定
吴亮律师
吴亮律师
5分钟前
首先,要保留好怀孕、人流相关的病历、检查报告等证据。和男方沟通时,通过聊天记录、录音等固定他知晓怀孕
定向士官被录取了不想去上?那就和录取单位好好协商,不行直接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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