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船舶过闸费征收和使用办法

更新时间:2012-12-26 10:49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第一条为加强船舶过闸费征收和使用的管理工作,保证船闸养护和管理的资金来源,确保船闸畅通和航行安全,提高船闸的通过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管理条例》和《船闸管理办法》等规定,结合本省实际...

  第一条 为加强船舶过闸费征收和使用的管理工作,保证船闸养护和管理的资金来源,确保船闸畅通和航行安全,提高船闸的通过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管理条例》和《船闸管理办法》等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省境内由省交通主管部门管辖的通航船闸。水行政主管部门管辖过船建筑物的过闸费,由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征收、使用和管理,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第三条 省交通主管部门管辖船闸的船舶过闸费(以下简称过闸费)由省交通主管部门航道管理机构负责征收、使用和管理。

  第四条 凡过闸的各类船舶、竹木排筏和浮运物体,除第五条规定免征者(不包括改变使用性质的船舶)外,均应按规定缴纳过闸费。

  第五条 下列船舶免征过闸费:

  (一)执行公安、消防、救生、港航监督、水政监察和运输管理任务的各种专用船艇;

  (二)持有县以上防汛指挥部证明,参加防汛抢险抗旱、运输救灾物资的船舶;

  (三)直接从事国防军事物资运输,并持有军队驻省航务军代处证明的军队自有专用船舶(不包括其所属企业和有收入的船舶);

  (四)本省航道管理机构专门在航道上从事航道管理和工程的各类专用船舶以及水利部门从事水利工程施测的专用船舶。

  (五)农船及在内河从事捕捞的渔船(仅限3总吨位以下者);

  第六条 过闸费征收标准分两类:一类为京杭运河苏北段船闸收费标准;一类为除京杭运河苏北段以外的船闸收费标准(详见附件一、二)。

  第七条 凡有下列情形者,应按本条规定征收过闸费:

  (一)除客运及参加防汛抢险救灾的船舶外,按规定准予优先放行的船舶由船方或货主提出申请,经船闸管理机构查验后可准预提放,其过闸费按收费标准的2倍计征。

  (二)装载危险品及其他易燃品的船舶,为确保安全,经船闸管理机构查验后,应与装载非危险品的船舶分开闸次放行,其过闸费按重载船舶收费标准的3倍计征。

  (三)实载吨位超过准载吨位的船舶,其超载部门分过闸费,按收费标准的2倍计征。

  (四)所装货物超宽、超长的船舶,其过闸费按核定总吨位应交费额的2倍计征。

  (五)计费吨位不满半吨的不计费,满半吨按1吨计费。过闸费不满1角不计。

  (六)客运船舶空船以每10总吨为一级,不满10总吨按一级计费。

  (七)拖轮(船)、挖泥机船拖带的泥驳、排筏(浮运物)、工作船、货驳等,应分别按规定费率另行计费。

  (八)排筏按每立方米折合1吨,在排筏上装运其他货物,应另行计费。

  第八条 船舶过闸缴清过闸费后,船闸管理机构应付给过闸费票据。票据当闸次有效,并应妥善保管到本航次的终点港,以备查验。缴费后因特殊情况,船舶不再过闸,需向船闸管理人员申明理由,经同意后方可凭票退款,并按规定交付退票手续费。船舶已经进闸不再退款。

  第九条 为减少现金流转和保证过闸费及时足额征收,县以上专业航运企业和经常有运输船舶过闸的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经与船闸管理机构签订协议后可采取按旬、按月通过银行结算的方法缴纳过闸费。对不能按期承付过闸费的单位,船闸管理机构应终止协议,除收回应计征的过闸费外,每迟交1天按5‰以内加收滞纳金。其他船舶过闸一律以现金结算。

  第十条 过闸费应由船舶、排筏和浮运物体所有者或经营者负责缴纳。装货船舶的过闸费由货物托运单位负担,空船及客运船舶的过闸费由船属单位负担,分别列入成本开支。

  第十一条 过闸费征收票据,由省交通主管部门按省财政部门核定的式样统一印制、核发,并套印“江苏省财政厅票据监制章”,票据管理按有关规定执行。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仿制和翻印,违者应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十二条 各类船舶、排筏和浮运物体过闸,必须交验航行证件,全部货物运单,并按规定缴纳过闸费,凡有下列行为者,按规定补收或加收过闸费:

  (一)购票时不出验全部货物运单,少报总吨位,除按章补缴不足总吨位应缴过闸费外,视情节轻重加收应交费额3倍以下的过闸费。

  (二)私自买卖过闸凭证,使用回笼过闸票据,抗拒检查,伪造、涂改闸票和过闸证件以及其他不法行为者,按船舶应交费额的5倍以下计征过闸费,情节严重的,报公安或司法机关处理。

  (三)过闸船舶、排筏和浮运物体,缺少本航次已过船闸的过闸费票据,由检查的船闸管理机构补征其应交过闸费。

  违反前款规定者,由船闸管理人员处理,在未交清过闸费前,船闸管理机构有权扣留航行签证簿,处理时应做好文字记录,存档备查。未作处理前,不予过闸。

  按章补缴和加收的过闸费应给予过闸费定额票据。

  第十三条 为加强过闸费收入管理,各船闸管理机构应在当地银行开设收入专户,每天将征得的过闸费及时存入银行,并按旬解交省交通主管部门的航道管理机构。统一由省交通主管部门的航道管理机构按月交省财政专户,实行省财政专户储存,各市县不应另行财政专户储存。

  第十四条 过闸费的使用,必须贯彻统收统支、专款专用的原则,全部用于船闸的养护管理,任何地方和部门不得平调和挪用。年终如有结余,转入下年度继续使用。

  过闸费使用范围包括:船闸修理,保养维护,动力照明,通讯广播,防汛破冰,引航道管理及护坡维护修理,疏浚、清障、闸区绿化,检查观测,革新改造,技术研究,专业培训,备品配件,机具设备购置,房屋修建以及生产工人和管理机构经费等。

  第十五条 过闸费年度收支计划由省交通主管部门统一编制,报经省计划经济、财政部门审查后,由省交通主管部门下达各市执行。年度决算由省交通主管部门统一审查汇编,并报省财政部门核备。

  第十六条 各船闸管理机构,必须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加强会计核算;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定期对过闸费征收、管理和使用进行内部审计,并将审计结果报告同级审计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

  第十七条 本办法由省交通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其他有关规定与本办法有抵触的一律以本办法为准。

  附件一:京杭运河江苏省苏北段船舶过闸费收费标准表

  附件二:江苏省船舶过闸费收费标准表(除京杭运河苏北段以外的省管船闸)

  附件一:

京杭运河江苏省苏北段船舶过闸费收费标准表

  说明:第1、2类船舶按核定总吨位和核定准载吨择大者计征。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江苏省船舶过闸费征收和使用办法》的决定

  (1997年11月27日经省人民政府第10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江苏省人民政府令第124号发布)

  《江苏省船舶过闸费征收和使用办法》第十二条第二款删除。

  对有关条文的顺序作相应的调整。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如有疑问,建议一对一咨询专业律师
我在交通事故领域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如果你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向我在线咨询。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已帮助 118696
在线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土地征收办法
你好,国家征收需要给补偿。签订拆迁安置补偿协议。
农村土地征收办法
土地征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条的规定,其补偿主要分为三个方面,一是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二是安置补偿,三是土地补偿,除土地补偿是对村里外,其他两
找法网咨询助手
官方
当前在线
立即咨询
找法网咨询助手提醒您:
法律所涉问题复杂,每个细节都有可能决定案件走向,若问题紧急,建议 立即咨询 律师,并详细描述自身问题,以获得 针对性解答。24小时在线,平均5分钟回复。
江苏省土址征用标准
你好,这得看赔偿政策的
我想了解一下,诈骗罪取保候审条件是怎样的
诈骗罪取保候审的条件是: 1、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2、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3、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
合同专用章有编号吗,法律如何规定
合同专用章没有编号。合同的法律效力与合同章有无编号无关,合同章虽然没有编号的,但只要该合同章是单位的合法印章,且合同双方当事人有相当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
行驶证年检过期一个月该怎么办,法律如何规定
驾驶证年检过期了处理:机动车驾驶人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定期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审验。被注销机动车驾驶证未超过二年的,机动车驾驶人参加道路交通安全
三方协议违约金1万元违法吗
三方协议中有违约金是不违法的。法律明确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
七台河征收诉讼程序如何规定
你好,具体什么情况呢,请讲详细点
什么面包车拉货合法
什么面包车拉货合法
交通运输法规
用人单位是否有权任意延长工作时间呢?
关于用人单位延长工作时间的具体规定:需要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才能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单位要依法支付加班费;违法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的,由劳动行政
吉安征收该怎么样算赔偿
你好,一般是需要给予赔偿的,但具体赔偿多少需要结合实际的情况来确定,原则上来说是不能低于被征收人原有的生活水平
张掖改造房屋该怎么样给补偿
(1)房屋补偿费用补偿被拆除房屋所有者的损失,按被拆除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分类,按平方米单价计算。(2)周转补偿费用,用于补偿被拆除住宅的临时住宅和寻找临时住宅
1分钟提问 海量律师提供在线解答
  • 1
    提交咨询
    详细描述您所遇到的问题或纠纷并发送
  • 2
    接入律师
    耐心等待律师解答,平均5分钟及时响应
  • 3
    获取解答
    还有疑问?60分钟无限次追问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