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州、黔江开发区交通局,各区县(市)交通局(委),市征稽局:
今年初以来,我市各区县(市)的部分车主为偷逃公路养路费、通行费等交通规费,陆续将其所有的大型货车套牌改型为小型农用货车。同时某些车辆生产厂家为促进销售,也纷纷生产此类改型车。这些改型车的底盘均为东风、解放等大型货车底盘,但经套牌后,公安车管部门为其发放了农用运输车号牌,其行驶证上的核定吨位也分别改为1吨、1??5吨和1??75吨,依照交通部、国家计委联合审定批准的《公路汽车征费标准计量手册》,其养路费征收吨位仍应按同类型底盘的大型货车的载重吨位征收。因此,为维护我市的养路费征收秩序,确保我市公路建设养护资金的足额征收,依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特作如下通知:
一、对此类车辆必须按照交通部、国家计委联合审定批准的《公路汽车征费标准计量手册》规定的标准核定征费吨位。
二、此类车辆系大型车底盘改装,其征费吨位均应在2吨以上,故其养路费应由征稽部门征收,各区县(市)交通局不得征收。
三、凡已在区县(市)交通局上户的车辆,必须立即移交当地征稽部门征费。
四、对因套牌改型漏交的养路费、货运附加费由征稽部门予以补征。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