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明确各级政府、各部门的道路交通管理职责,继续深入推进“五整顿,三加强”等专项工作,全面完成省下达的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目标任务,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创建良好的道路交通安全环境,现将2006年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目标任务下达给你们,希逐项进行落实。
一、各区、县和三园区要在所有乡镇建立“政府领导,部门联动,公安监管,业主负责,群众参与”的预防道路交通事故新机制,年内开展一次以上交通安全整治。
二、各区、县和三园区要采取坚决措施,杜绝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特大交通事故,遏制和减少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重大交通事故,各区、县和三园区2006年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的具体控制指标是:船山区不超过9人、安居区不超过8人、蓬溪县不超过8人、射洪县不超过11人、大英县不超过8人;开发区不超过5人、工业园区不超过1人、河东新区不超过3人。
三、开展创建“平安畅通区(县)”活动,年内完成交通安全工作规划。
四、督促相关部门认真履行对辖区内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整治的工作职责。
(一)安监部门负责组织交通安全检查,督促相关部门年内完成省、市安委会下达的整治任务。
(二)交通部门负责做好对隐患道路的整治。加强从事营业性道路运输驾驶员的安全教育和管理。
(三)公安交警部门负责认真排查辖区内道路隐患和事故黑点,并及时向政府和有关部门报告,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安全防范和交通疏导工作。
(四)城建部门负责完善城市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确保标志、标牌齐全有效。
(五)安监、城建、交通、运管部门定期对客运、公交、出租车等公司进行安全检查,消除安全隐患。
五、交警部门要深化交通安全“五进”工作,积极推动交通安全宣传长效机制在辖区的建立,保证今年内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知识抽查合格率达到70%以上,创建交通安全先进典型企业5个、村社10个、社区10个、学校10所、家庭50个,创建的典型,道路交通法律法规知识抽查合格率应达到95%以上。
六、建立和完善道路交通安全局级联席会议制度,每年召开四次以上局际联席会议。
二○○六年三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