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解决“出行难”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和解决“住房难”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更新时间:2019-12-09 03:13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解决"出行难"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和《解决"住房难"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审议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二00五年三月二十四日解...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解决“出行难”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和《解决“住房难”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审议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00五年三月二十四日

  解决“出行难”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建立健全“加强公共服务,解四难、创四优”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甬党[2004]22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精神,努力为人民群众创造良好的生产生活条件,切实有效地解决“出行难”等突出矛盾,现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牢固树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以人为本、以民为先的执政理念,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解难创优”工作意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集聚合力、凝聚动力,坚持市区联动、部门互动,努力推动“出行难”问题的有效解决。

  二、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

  (一)总体要求

  以城市骨干道路建设为重点,进一步加快停车场建设,统筹安排、整体推进,重点突出、以点带面,既立足于解决当前迫切需要解决的困难和问题,又着眼于未来一段时间内的发展目标,以建立解决“出行难”目标责任制为抓手,重点构建解决“出行难”工作协调机制和检查考核机制,促进人与城市的和谐发展。

  (二)未来三年解决“出行难”的工作目标

  —中心城区(市六区,下同)道路长度达到1100公里,核心区(内环以内,下同)路网密度达到5公里/平方公里,其中支路网达到密度2.3公里/平方公里。加快连接绕城高速及杭州湾连接通道建设,加大行人过街地道和天桥建设力度。新增公共停车泊位3000个。

  —完成海曙、江东、江北三区所有指路标志改造更新,及符合《国标》路口的信号灯的安装、全部灯控路口辅灯改造。全面使用SCATS信号控制系统,交通管理科技水平明显提高。核心区主干道路口饱和度不超过0.9,路段饱和度不超过0.6,城市主干道平均车速25公里以上。

  —基本确立城市公共交通在城市交通中的优先地位。公共汽车平均运行速度达到20公里/小时以上,准点率达到85%以上。站点覆盖率按300米半径计算,中心城区大于70%,建成区大于50%.乘客候车时间在中心城区为3~8分钟,两点间公交可达时间不超过50分钟。城市公共交通在城市交通总出行中的比重达到30%以上。公交线网密度达到3公里/平方公里,万人拥有公交车辆达到17标台。争取三江核心区域公交枢纽站开工建设。

  (三)2005年解决“出行难”的工作任务

  —中心城区新建道路30公里(其中支路15条以上),人均拥有道路面积13.5平方米。建成中山路法院巷口地下通道,完成开明街地下通道前期工作,拓宽柳汀街长春路口等5个交通卡口。增加社会公共停车泊位1000个(其中新建600个)。

  —完成核心区所有6米以上道路的标线施划,使标线施划率达到100%;完成三江核心区大型公共交通枢纽站的建设选址,改造简易公交首末站,建成一条公交专用道。实现公共交通IC卡“一卡通”乘车。完成三江核心区域公交枢纽站的选址工作。

  三、工作措施和任务分工

  (一)抓紧落实各专项规划,确保建设用地,消除瓶颈制约

  1.批准实施《宁波市综合交通规划》、《宁波市城市道路交通管理发展规划》及《宁波市中心城市公共交通专项规划》,抓紧组织《近期缓解宁波城市交通问题对策研究》,建立“重大建设项目交通影响分析制度”。(责任单位:市计委;配合单位:市规划局、市城管局、市公安局)

  2.调整对外交通格局布局,启动铁路北站、汽车北站搬迁工作,搬迁环城北路货运市场、长途客运站等对外交通至核心区外,加快启动城东汽车客运站项目建设,加快推进城区社会客运车辆、中巴南站发往鄞州各乡镇中巴车公交化改造,推行城乡公交一体化。及时调整汽车南站部分客运班车至客运中心站始发,将市旅游集散中心由现汽车南站调整至汽车东站。(责任单位:市交通局;配合单位:市城管局)

  3.启动兴宁路建材市场和宁穿路家具、五金等专业市场搬迁工作,完成兴宁路水果市场搬迁。整治交通冲突点,改变妇儿医院、第一医院等大门设置位置。(责任单位:市规划局;配合单位:市贸易局、市卫生局)

  4.切实做好土地供应保障工作。及早安排2005-2007年道路基础设施建设用地计划,积极开展用地选址及征地拆迁,确保道路基础设施建设用地。力争落实2005年13000亩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用地报批手续工作。按照超前储备原则,完善土地收储办法。建立以各区为主的征地拆迁工作体制,提高工作效率。(责任单位:市国土资源局;配合单位:市建委、各区政府)

  (二)加大城市建设投资力度,完善路网结构,提高基础设施承载能力

  1.加快新城区对老城区的功能承接,缓解老城区住宅和交通压力,加速形成“一城二核”的总体空间格局。2005年建设“四横三纵”基础设施项目,2007年核心区8.45平方公里基础设施建设初具规模。(责任单位:东部新城开发建设指挥部;配合单位:市建委、市国土资源局、市规划局、江东区政府、鄞州区政府)

  2.以核心区道路为重点,加快过江桥梁的建设。中心城区实施城市交通建设四年计划,沟通环线(内环即环城北路—世纪大道—南外环路—环城西路,中环即北外环路—东外环路—鄞县大道—机场路),打通轴线(通途路,世纪大道),建设北外环东延等8条区间连接线及惊驾路等30条城市主干道,形成城市道路骨架网络。增加支路,打通卡口,完善路网结构。每年建设、整治15条支路以上,改造5个交通卡口,修建1~2个地下通道。(责任单位:市建委;配合单位:市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城管局、各区政府;实施单位:市政工程前期办公室、市城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3.抓紧轻轨建设规划等前期准备工作,2007年底前完成一号线建设方案,并上报审批,争取一号线早日开工建设。(责任单位:市计委)

  4.增加停车位供给,缓解“停车难”。适度提高并严格执行建筑物停车配建标准,清理被占用挪用的停车场(库),利用现有广场、空地等建设公共停车场,增设路边时段式临时停车泊位,尝试利用生物科学技术拓展小区停车位,同时扶持停车场建设管理走产业化道路。至2007年新增社会公共停车泊位3000个,并基本解决新建小区停车问题。(责任单位:市建委;配合单位:市公安局、市城管局、市规划局、各区政府)

  (三)加强城市交通组织和管理,提高城市交通运行效率

  1.加快公交立法的步伐,实施公交专项规划。调整优化公交线网和站点布局,增加公交营运车辆投放,延长夜间运营时间,改善乘车条件,加强运营,规范运营秩序,提高服务水平。加大场站及公交专用道建设力度。有条件的道路设置公交专用道、港湾式停靠站及统一标准的候车亭;在旧城改造、新区开发建设中,同步规划和配套建设公交场站设施,完成三江核心区域公交枢纽站的选址工作。实施公交体制改革。成立市国有公交场站经营企业,对城区公交场站实行统一经营和管理;成立公交智能卡公司,推选城区公交车统一使用IC卡乘车,实行统一结算,方便市民乘坐公交车。(责任单位:市城管局;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建委、市公安局、市规划局、市体改办、市国资办、市信息办)

  2.优化城区交通组织,根据公交优先的要求和城市交通格局及城市路网的变化,优化交通线路,调整禁鸣区、限货区、核心区通行车种和范围,采取禁行线、单行线、禁左、禁直等措施,均衡交通流,创造公交优先通行的条件;完善交通标志标线系统,2005年完成150套方向式指路标志的改造,2007年完成所有老式指路标志的改造,形成更有效更人性化的指路系统。2005年完成所有6米以上道路的标线施划,标线施划率达到100%.根据《交通安全法》要求,2005年完成对遮挡信号灯、路灯、交通标志和影响视距的绿化、广告、管线的清理,以满足通行要求。完善交通信号灯系统,改造老旧的单点多时段式信号灯,推广使用SCATS系统。2005年,完成40个路口信号灯改造;至2007年,核心区范围内的所有路口信号灯自适应改造完成。完善交通监视和诱导系统,在核心区易堵路段增设制高点监视设备,配备专职交通诱导信息采集发布人员,及时播报路况、停车信息,引导行车方向。对占路停车实行“咪表”管理,提高停车收费费率,通过价格杠杆缓解核心区的停车难问题。完善非现场执法设施,加大非现场执法力度,增设闯红灯、超速等电子警察,2005年非现场执法率达到40%,2007年达到60%;完善道路事故快速处理机制,提高事故的自行处理和快速处理率,减少事故现场滞留时间,减少道路障碍。2005年道路事故快速处理率达到85%,2007年达到90%.增加出租车停靠站,打击“黑车”,2005年底前出台“四小车”管理政策,确保2006年全部淘汰落后车种,进一步简化交通结构,保障行车安全。(责任单位:市公安局;配合单位:市计委、市交通局、市城管局、市财政局、市劳动保障局)

  四、组织保障

  (一)成立解决“出行难”工作协调小组。协调小组组长由副市长何剑敏担任,市建委、市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城管局、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市贸易局,海曙、江东、江北区政府等部门有关领导参加。协调小组主要负责重大问题的决策、组织、协调和跨部门、跨区域建设中的有关问题。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建委,具体负责对各部门贯彻落实解“两难”工作进行检查、考核,制定完善有关政策。

  (二)建立目标责任制和考核办法。建立起目标管理责任制,充分发挥“二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网络”的管理体系优势,实行责、权、利的高度统一。进一步分解细化工作任务,按照“总体规划、分步实施、注重实际、狠抓当前”的基本原则,加快完善检查考核机制,出台《解决“出行难”工作目标责任考核和奖惩暂行办法》,积极推动工作的落实。

  (三)加强宣传,努力提高市民的综合素质。拓宽宣传教育渠道,建立以政府为主导,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等有关部门协同配合的交通宣传教育机制,大力宣传现代文明交通意识,培养高素质交通参与者,营造现代文明交通行为。结合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开展对行人和非机动车交通秩序的专项整治,规范出租车等营运车辆的行车行为,努力使各交通参与者遵章守法、各行其道。

  五、具体要求

  解决“出行难”工作量大、任务重、涉及到的部门多,情况较为复杂。要切实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加强组织领导,立足于建立长效机制,着眼于长远发展,进一步界定职责、明确目标,整合资源、整体推进,通过加强监督检查,考核验收,推动部门之间的沟通与配合;通过精心设计载体,典型引路等多种方式,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通过建立市区联动、部门互动的长效机制,形成合力,扎扎实实推进我市解决“出行难”工作向纵深发展。

  (一)加强市区联动、部门互动,充分调动各方积极性。

  “解难创优”工作是市委、市政府和各县(市)、区在未来一段时期内的中心工作。2005年,是解决“出行难”矛盾的开局之年,也是关键一年。各部门(单位)要在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的指导下,集思广益,群策群力,尽早破解当前制约解决“出行难”的土地、资金难题;要深谋远虑,抓紧建立健全解决“出行难”的长效机制。积极探索城市建设管理新思路,拓宽筹融资渠道。各区政府要高度树立“一盘棋”思想,不搞本位主义;密切配合,主动服从和服务于全市解决“出行难”的大局;真抓实干,重点围绕人民群众最现实、最关心、最直接的利益,出实招,求实效;要上下合心、合力、合拍,共同推动“出行难”问题的解决。

  (二)创新工作思路,拓宽解决途径,推动工作的全面落实。

  解决“出行难”工作是目前全国大多数城市发展中面临的共性问题,没有固定的模式和经验可以借鉴,必须结合实际,认真总结前几年我市城市建设发展过程中的基本经验,以改革创新的精神、求真务实的作风,积极探索新的路子和办法。根据“谁投资、谁所有、谁受益”的原则,努力拓宽城建资金来源渠道,变一方投资为多方投资,变政府包建为全民共建,谋求和吸纳更多的民间资本和社会资金进入城市建设领域。充分运用价格导向机制,辅以行政扶持和财政补贴等手段,积极整合收费体制,加快推进城市资源商品化、城市建设产业化、城市管理企业化、城建资金社会化、投资主体多元化,提高项目管理水平。

  (三)进一步完善目标责任制、目标考核和奖惩机制。

  制度建设是解决“出行难”工作的重中之重,是各项工作的根本。严格按照目标责任制确定的工作任务和工作时限,认真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要把解决“出行难”与机关效能建设结合起来,确保每项任务有人管,每项工作有人做,防止出现任务分工不明,造成相互推诿、互相扯皮;防止出现任务分工不到位,造成工作脱节,无人落实。要加快完善检查考核机制,加强跟踪检查和督查督办力度,建立任务落实情况通报制度和情况分析制度,及时分析落实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研究制定对策。积极开展围绕解决“出行难”问题的调查研究,做到信息资源共享。

  解决“住房难”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建立健全“加强公共服务,解四难、创四优”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甬党[2004]22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精神,努力为人民群众创造良好的生产生活条件,切实有效地解决“住房难”,现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牢固树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以人为本、以民为先的执政理念,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解难创优”工作意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集聚合力、凝聚动力,坚持市区联动、部门互动,努力推动“住房难”问题的有效解决。

  二、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

  (一)总体要求

  以经济适用房建设为重点,加快推进廉租住房,统筹安排、整体推进,重点突出、以点带面,既立足于解决当前迫切需要解决的困难和问题,又着眼于未来一段时间内的发展目标,以建立解决“住房难”目标责任制为抓手,重点构建解决“住房难”工作协调机制和检查考核机制,促进人与城市的和谐发展。

  (二)未来三年解决“住房难”的工作目标

  —中心城区三年新建经济适用房300万平方米,其中海曙、江东、江北200万平方米(含人才公寓),鄞州、镇海、北仑区100万平方米,城镇居民人均住房使用面积达到25平方米。

  —基本完成中心城区60万平方米非成套房的改造。实施撤村建居和“城中村”改造,中心城区建设300万平方米村民安置房。

  —基本解决中心城区人均住房使用面积在12平方米以下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对符合廉租住房政策并提出申请的家庭,做到有一户解决一户。

  (三)2005年解决“住房难”的工作任务

  —中心城区开工建设经济适用房100万平方米(含人才公寓),其中,海曙、江东、江北70万平方米,鄞州、镇海、北仑区30万平方米,竣工35万平方米。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400套。

  —启动改造非成套房25万平方米。对海曙区胜丰村、吴家村、江北区永红村、江东区宁丰村、戎家村等10个“城中村”实施改造。

  三、工作措施和任务分工

  (一)切实做好土地供应保障工作。按照“一次选址、分期实施”原则,及早安排商品住宅建设用地计划,积极开展用地选址及征地拆迁,确保商品住宅年均开工量不少于120万平方米。严格执行两年内未开发土地收回制度,清理商品住宅建设用地,对历史上已出让、但由于各种原因未交付的土地在2006年底前处理完毕。力争落实2005年1500亩经济适用房建设用地报批手续工作,确保2005-2007年3300亩经济适用房建设用地计划。按照超前储备原则,完善土地收储办法。建立以各区为主的征地拆迁工作体制,提高工作效率。(责任单位:市国土资源局;配合单位:市建委、各区政府)

  (二)编制宁波市居住发展规划(2004~2010年),统筹城市发展。结合宁波市各片区分区规划,编制或调整相关的控制性详规,完成一批大型居住区控制性规划的编制。(责任单位:市规划局)

  (三)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完善城镇住房供应体系的若干意见》,配套完善相关政策,2007年底前基本建立起完善的住房供应及保障政策体系。编制宁波市2005~2007年经济适用房建设规划。结合经济适用房建设,试点建设人才公寓,制定人才公寓租赁政策和建设标准,编制人才公寓租赁计划。落实经济适用房建设土地行政划拨或行政规费减免和低收入家庭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免缴契税等优惠政策。(责任单位:市建委;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人事局)

  (四)抓好2005-2007年经济适用房建设计划的落实,实现每年新建经济适用住房100万平方米。已开工项目要加快建设步伐,2005年建成经济适用住房35万平方米。按2007年基本完成中心城区非成套房的改造任务,编制2005-2007年改造计划和任务分解。妥善解决改造资金来源问题,每年安排改造20万平方米,优先安排小区外公共基础设施建设。(责任单位:各区政府;配合单位:市建委、市国土局、市规划局、市计委、市财政局)

  (五)加大低收入家庭住房建设力度,2007年底对符合条件并提出申请购房的低收入家庭基本解决完毕。进一步推进廉租房制度,完善廉租房政策。以财政预算为主,多渠道筹集资金,妥善解决廉租住房资金来源。按照“应保尽保”原则,符合条件一户解决一户,使符合条件的家庭均纳入廉租住房保障范围。(责任单位:市建委)

  (六)编制2005-2007年撤村建居和“城中村”改造计划,以区为主、市区联动,推进“城中村”改造。2007年底前要争取完成现有50%“城中村”改造任务。(责任单位:市国土资源局;配合单位:市建委、各区政府)

  四、组织保障

  (一)成立解决“住房难”工作协调小组。协调小组组长由副市长何剑敏担任,市建委、市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局,海曙、江东、江北区政府等部门有关领导参加。协调小组主要负责重大问题的决策、组织、协调和跨部门、跨区域建设中的有关问题。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建委,具体负责对各部门贯彻落实解决“住房难”工作进行检查、考核,制定完善有关政策。

  (二)建立目标责任制和考核办法。建立起目标管理责任制,充分发挥“二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网络”的管理体系优势,实行责、权、利的高度统一。进一步分解细化工作任务,按照“总体规划、分步实施、注重实际、狠抓当前”的基本原则,加快完善检查考核机制,出台《解决“住房难”工作目标责任考核和奖惩暂行办法》,积极推动工作的落实。

  五、具体要求

  解决“住房难”工作量大、任务重、涉及到部门多,情况较为复杂。要切实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加强组织领导,立足于建立长效机制,着眼于长远发展,进一步界定职责、明确目标,整合资源、整体推进,通过加强监督促检查,考核验收,推动部门之间的沟通与配合;通过精心设计载体,典型引路等多种方式,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通过建立市区联动、部门互动的长效机制,形成合力,扎扎实实推进我市解决“住房难”工作向纵深发展。

  (一)加强市区联动,充分调动区级政府的积极性。

  “解难创优”工作是市委、市政府和各县(市)、区在未来一段时期内的中心工作。2005年,是解决“住房难”矛盾的开局之年,也是关键一年。各部门(单位)要在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的指导下,集思广益,群策群力,尽早破解当前制约解决“住房难”的土地、资金难题;要深谋远虑,抓紧建立健全解决“住房难”的长效机制。各区政府要高度树立“一盘棋”思想,不搞本位主义;密切配合,主动服从和服务于全市解决“住房难”的大局;真抓实干,重点围绕人民群众最现实、最关心、最直接的利益,出实招,求实效;要上下合心、合力、合拍,共同推动“住房难”问题的解决。

  (二)加强部门互动,充分发挥职能部门的职能优势。

  坚持小局服从大局、局部利益服从整体利益、眼前利益服从长远利益、部门利益服从群众利益,各司其职、各尽其责,相互支持、密切配合,齐头并进,共同推动工作的落实。高度重视经济适用房保障对象的特殊情况,优先保障拆迁安置居民、低收入家庭、农村村民安置房的规划选址、建设用地需求;优先保障离城市核心区域近、地理位置相对优越的地块,对距离相对较远的土地要按照公益设施优先的原则,抓紧公交、煤气等设施配套;优先保障经济适用房建设的资金需求,为筹融资提供政策支持,确保区块内建设资金的自我平衡。同时,充分发挥职能部门的管理优势,加强多方的运筹和协调,积极利用物价等经济杠杆,充分发挥市场在配置资源中的基础性作用。立足现有的条件,挖掘资源潜力,增加土地利用效率和资金价值;着眼社会经济发展水平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生产和生活质量不断改善的实际,及时配套完善政策,适当留有余地,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

  (三)进一步完善目标责任制、目标考核和奖惩机制。

  制度建设是解决“住房难”工作的重中之重,是各项工作的根本。严格按照目标责任制确定的工作任务和工作时限,认真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要把解决“住房难”与机关效能建设结合起来,确保每项任务有人管,每项工作有人做,防止出现任务分工不明,造成相互推诿、互相扯皮;防止出现任务分工不到位,造成工作脱节,无人落实。要加快完善检查考核机制,加强跟踪检查和督查督办力度,建立任务落实情况通报制度和情况分析制度,及时分析落实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研究制定对策。积极开展围绕解决“住房难”问题的调查研究,做到信息资源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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