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尾号限行”时间
工作日的早高峰7:30-9:30和晚高峰17:00--19:00时段。
2、“尾号限行”范围
成都绕城高速公路(G4202)(不含)以内所有道路。
3、“尾号限行”车辆
所有“川A”及外地籍小型、微型载客汽车。
4、“尾号限行”规则
(一)上述限行车辆按照机动车号牌(含临时号牌)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分为五组,每个工作日禁止一组在上述限行时间和限行区域内通行。尾号组合及对应规则分别为:星期一为“1”和“6”;星期二为“2”和“7”;星期三为“3”和“8”;星期四为“4”和“9”;星期五为“5”和“0”。
(二)星期六、星期天因法定节假日调休变更为工作日的,当日不实施“尾号限行”。
对于未按规定时间、道路、区域行驶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定,依据第九十条有关规定,对机动车驾驶人处以罚款200元不记分的处罚;
对于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根据《法》第三十八条之规定,依据《法》第九十条有关规定,对机动车驾驶人处以罚款100元记3分的处罚。同时,在外环线以内对于机动车违反尾号限行或外埠牌照机动车违反早晚高峰限行规定的,3小时以内驶出限行区域的,只记一次处罚。
对于未按规定时间、道路、区域行驶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定,依据第九十条有关规定,对机动车驾驶人处以罚款200元不记分的处罚。
(一)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和工程救险车;
(二)公共汽车、长途客车、出租车、校车、旅游客车、邮政专用车、运钞车,环卫、园林、道路养护的专项作业车辆,殡仪馆的殡葬车辆;
(三)依法持有《公交专用车道通行证》的交通车、《三绿工程证》的拉运u鲜活农副产品车辆、《成都市货运汽车城区道路行驶证》的货运车辆;
(四)悬挂使领馆号牌车辆及经批准临时入境的车辆;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限制的车辆。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三十九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道路和交通流量的具体情况,可以对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采取疏导、限制通行、禁止通行等措施。遇有大型群众性活动、大范围施工等情况,需要采取限制交通的措施,或者作出与公众的道路交通活动直接有关的决定,应当提前向社会公告。
第四十条
遇有自然灾害、恶劣气象条件或者重大交通事故等严重影响交通安全的情形,采取其他措施难以保证交通安全时,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实行交通管制。
相信大家看了上面的介绍多多少少也应该知道,国家出台限号的政策规定是为了让城市的交通情况能够得到进一步的改善,所以我们是要对其遵守的。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有关最新关于成都限号新规定有哪些的相关内容,希望能为您提供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