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福建省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准

更新时间:2021-12-03 13:50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2021年福建省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一、医疗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0年12月23日通...

2021年福建省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一、医疗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0年12月23日通过)第六条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二、误工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0年12月23日通过)

第七条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三、护理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0年12月23日通过)

第八条 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四、交通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0年12月23日通过)

第九条 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五、住宿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0年12月23日通过)

第十条 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

六、住院伙食补助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0年12月23日通过)

第十条 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三明市市直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明财行〔2011〕43号  第十三条  出差人员的伙食补助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实行定额包干,三明辖区外每人每天50元,除梅列、三元辖区外的三明辖区内(下同)每人每天20元。途中伙食费一律不得报销。)

七、营养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0年12月23日通过)

第十一条 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八、残疾赔偿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0年12月23日通过)

第十二条 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

1.受害人不满60周岁

残疾赔偿金=(2020年度福建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7160元/年;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880元/年)×20年×伤残系数

2.受害人60周岁以上不满75周岁

残疾赔偿金=(2020年度福建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7160元/年;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880元/年)×[20-(受害人实际年龄-60)]×伤残系数

3.受害人75周岁以上

残疾赔偿金=(2020年度福建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7160元/年;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880元/年)×5年×伤残系数

注:第十八条 赔偿权利人举证证明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高于受诉法院所在地标准的,残疾赔偿金或者死亡赔偿金可以按照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相关标准计算。   

被扶养人生活费的相关计算标准,依照前款原则确定。

九、死亡赔偿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0年12月23日通过)

第十五条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1.受害人不满60周岁

死亡赔偿金=(2020年度福建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7160元/年;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880元/年)×20年

2.受害人60周岁以上不满75周岁

死亡赔偿金=(2020年度福建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7160元/年;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880元/年)×[20-(受害人实际年龄-60)]

3.受害人75周岁以上

死亡赔偿金=(2020年度福建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7160元/年;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880元/年)×5年

十、被扶养人生活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0年12月23日通过)

第十六条 被扶养人生活费计入残疾赔偿金或者死亡赔偿金。

第十七条 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1.被扶养人不满18周岁

被扶养人生活费=(2020年度福建省城镇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30487元/年;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16339元/年)×(18-被扶养人实际年龄)×伤残赔偿系数

2.被扶养人已满18周岁未满60周岁

被扶养人生活费=(2020年度福建省城镇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30487元/年;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16339元/年)×20年×伤残赔偿系数

3.被扶养人60周岁以上不满75周岁

被扶养人生活费=(2020年度福建省城镇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30487元/年;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16339元/年)×[20-(被扶养人实际年龄-60)]×伤残赔偿系数

4.被扶养人75周岁以上

被扶养人生活费=(2020年度福建省城镇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30487元/年;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16339元/年)×5年×伤残赔偿系数

注:第十八条 赔偿权利人举证证明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高于受诉法院所在地标准的,残疾赔偿金或者死亡赔偿金可以按照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相关标准计算。  

被扶养人生活费的相关计算标准,依照前款原则确定。

十一、残疾辅助器具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0年12月23日通过)

第十三条 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

辅助器具的更换周期和赔偿期限参照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

十二、丧葬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0年12月23日通过)

第十四条 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十三、精神损害抚慰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 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十四、直接财产损失赔偿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0年12月23日通过)第十二条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

(二)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

(三)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

(四)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

十五、车辆停运损失费

第十二条 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

(二)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

(三)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

(四)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

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0年12月23日通过)

第二十二条 本解释所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职工平均工资”,按照政府统计部门公布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经济特区和计划单列市上一年度相关统计数据确定。

“上一年度”,是指一审法庭辩论终结时的上一统计年度。

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如有疑问,建议一对一咨询专业律师
我在交通事故领域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如果你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向我在线咨询。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已帮助 140630
在线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
具体需根据事故的责任及相关证据确定,如需进一步的法律帮助,你可以联系我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
尊敬的咨询者,您好,根据你刚刚咨询的问题,你的这个情况,可以依法主张相应的权利的,建议直接向法院起诉主张相应的权益较为合适。具体需要了解案件详细情况才可能给你专
咨询一下交通事故损害赔偿
交通事故造成损害之后,如何请求赔偿: 一,双方直接协商解决。 二,双方共同书面请求交警协助调解。 三,双方和保险公司,三方协商确定
找法网咨询助手
官方
当前在线
立即咨询
找法网咨询助手提醒您:
法律所涉问题复杂,每个细节都有可能决定案件走向,若问题紧急,建议 立即咨询 律师,并详细描述自身问题,以获得 针对性解答。24小时在线,平均5分钟回复。
咨询一下交通事故损害赔偿
根据伤残等级鉴定结果而定
我有一个培训机构的电子合同,是否有法律效力
你好,关于电子合同的法律效力问题,依规定,只要是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的范围内签订的合同,那么该电子合同有法律效力。希望对你有帮助。
我被骗了99可以报案吗?
你好,可以报警处理的,具体是怎么被骗
如果说我头发检测出来阳性尿液检测出阴性会强戒吗
法律分析:发检阳性是会强制戒毒的。国家采取各种措施帮助吸毒人员戒除毒瘾,教育和挽救吸毒人员。吸毒成瘾人员应当进行戒毒治疗。吸毒成瘾的认定办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
右足内侧楔骨骨折可能评几级伤残
骨折到下列程度可以评残:急性外伤导致椎间盘髓核突出,并伴神经刺激征者;身体各部位骨折愈合后无功能障碍或轻度功能障碍者;或者四肢大关节肌腱及韧带撕裂伤术后遗留轻度
火车晚点可以投诉吗
法律分析:高铁晚点可以投诉。火车晚点乘客可向消费者协议、铁路局投诉。也可拨打12315电话向消协投诉。铁路运输合同是明确铁路运输企业与旅客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大家都在问
  • 360人咨询过
  • 823人咨询过
找法网咨询助手
官方
当前在线
立即咨询
1分钟提问 海量律师提供在线解答
  • 1
    提交咨询
    详细描述您所遇到的问题或纠纷并发送
  • 2
    接入律师
    耐心等待律师解答,平均5分钟及时响应
  • 3
    获取解答
    还有疑问?60分钟无限次追问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