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年全国发生交通事故265204起 死亡73484人
更新时间:2019-12-03 0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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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昨日上午公安部交通管理局通报,截至2008年底,全国机动车保有量为1.69亿辆。全国机动车驾驶人1.8亿人,其中汽车驾驶人1.22亿人。公安部交管局还表示,2008年全国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265204起,造成73484人死亡、304919人受伤,直接财产损失10.1亿元。与前年相比,事故
昨日上午公安部交通管理局通报,截至2008年底,全国
机动车保有量为1.69亿辆。全国机动车驾驶人1.8亿人,其中汽车驾驶人1.22亿人。公安部交管局还表示,2008年全国共发生道路
交通事故265204起,造成73484人死亡、304919人受伤,直接
财产损失10.1亿元。与前年相比,事故起数减少62005起,下降19%;死亡人数减少8165人,下降10%;受伤人数减少75523人,下降20%;直接财产损失减少1.9亿元,下降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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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的发生的死亡
你好,发生交通事故,应及时报警,由交通警察部门根据事故现场调查情况划分事故责任,出具责任认定书。各方根据责任认定书担责
发生交通事故至人死亡
十个工作日,但如果需要检验鉴定的,时间会延长,一般也不会超过一个月。多催催,会快些。若有后续问题或需法律服务可电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