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定服务期的员工在试用期辞职的需要支付违约金吗
更新时间:2015-05-04 19: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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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试用期内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支付违约金。在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因用人单位的原因,单方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应视为其放弃要求劳动者履行服务期约定权利的意思表示,其不得再向劳动者主张服务期的违约金或要求劳动者返还相应的培训费用。
公司和员工既约定试用期又约定服务期的,可以明确劳动者在此期间是可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法律明确赋予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解除合同的权利,用人单位不得加以限制。
虽然《劳动合同法》22条规定“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但对于试用期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根据劳动部办公厅《关于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处理依据问题的复函》中规定,“用人单位出资(指有支付货币凭证的情况)对职工进行各类技术培训,职工提出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如果在试用期内,则用人单位不得要求劳动者支付该项培训费用”。
因此,尽管公司与员工签订了服务协议,即便约定了如果员工辞职必须支付给公司违约金,但由于员工还在试用期内,员工完全可以解除劳动关系且不支付违约金。
律师温馨提示:试用期内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支付违约金。在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因用人单位的原因,单方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应视为其放弃要求劳动者履行服务期约定权利的意思表示,其不得再向劳动者主张服务期的违约金或要求劳动者返还相应的培训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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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离职需要赔偿违约金吗?
试用期离职通常不需要赔偿违约金,但存在以下特殊情况则可能需要支付:
违反服务期约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并与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若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违反服务期约定,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不过,违约金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且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
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同时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若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需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
如果劳动者在试用期离职时不存在上述违反约定的情况,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即可解除劳动合同,无需支付违约金 。但如果劳动者未履行正常的辞职手续,给用人单位造成了损失,用人单位可能会要求劳动者进行一定的赔偿 。
教师编试用期内辞职需要拿违约金吗
教师编在试用期内辞职,通常不需要支付违约金。但如果存在专项培训费用或有竞业限制的约定,那么在辞职时可能需要考虑支付违约金的问题。具体操作建议如下:首先,如果无特殊约定,应提前向单位表达辞职意向;其次,如果存在服务期或竞业限制的相关约定,应与单位进行充分协商;最后,如果协商无果,可以寻求法律援助或通过法律途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