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运车辆报停、启封手续的办理
更新时间:2012-12-26 1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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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营运车辆报停须先进行养路费报停,之后持养路费报停单和《道路运输证》到所在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填报营运车辆报停表,交回《道路运输证》后,方可报停货运基金和运输管理费。营运车辆一年报停时间不得超过三个月,一次报停不得少于一个月。当月新增车辆不能报停。启封
营运车辆报停须先进行养路费报停,之后持养路费报停单和《道路运输证》到所在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填报营运车辆报停表,交回《道路运输证》后,方可报停货运基金和运输管理费。营运车辆一年报停时间不得超过三个月,一次报停不得少于一个月。当月新增车辆不能报停。启封时,车主或车辆所属单位持营运车辆报停表,到所在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启封并取回《道路运输证》,缴纳货运基金和运输管理费,并缴纳养路费后方可重新营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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