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车相撞保险公司也赔
更新时间:2013-04-24 15:38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法院审理认为,第三者责任保险及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属于财产保险合同范畴,是以财产及其有关利益为保险标的的保险合同,故所指的“第三者”应以财产作为判断标准,而非以财产的所有权人为判断标准。孙某为京GSZ车辆所投保的第三者责任保险,承保的范围为因京GS
法院审理认为,第三者责任保险及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属于财产保险合同范畴,是以财产及其有关利益为保险标的的保险合同,故所指的“第三者”应以财产作为判断标准,而非以财产的所有权人为判断标准。孙某为京GSZ车辆所投保的第三者责任保险,承保的范围为因京GSZ车辆所造成的损失。虽然京GSZ和京GUM两辆车同为孙某的财产,但在本次事故中京GUM应为京GSZ车辆的第三者车辆,因京GSZ车辆责任给京GUM车辆造成的损失,应当属于京GSZ车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和第三者责任保险的理赔范围,在没有证据证明投保车辆存在故意制造保险事故的情况下,法院判令保险公司赔偿孙某车辆修理费3.3万元。
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如有疑问,建议一对一咨询专业律师
我在交通事故领域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如果你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向我在线咨询。
在线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
【投诉】功能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