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主未买交强险 出了事故要担责

更新时间:2013-05-08 15:22
找法网官方整理
问题相似?直接咨询律师 >
导读:
车主未买交强险出了事故要担责本报讯今天,江苏省常熟市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交通事故赔偿案,一审判决被告车主顾惠新承担本应由保险公司在强制保险范围内承担的赔偿责任,超过部分由被告叶长城承担赔偿责任。2007年4月25日19时30分许,被告叶长城驾驶顾惠新的无号牌

  2007年4月25日19时30分许,被告叶某驾驶顾某的无号牌“五羊WY125”二轮摩托车与原告黄建军所骑自行车发生相撞,致原告受伤。常熟市公安局出具责任认定书认为,叶某应负事故的全部责任,黄建军不负事故责任。经司法鉴定,原告黄建军因交通事故致左三踝骨折,左腓骨骨折,其损伤已构成十级伤残。事故发生后,被告顾某向原告支付了人民币10000元。

  后原告将肇事人叶某及“五羊WY125”二轮摩托车车主顾某一同告上法庭,要求赔偿损失。被告顾某辩称,叶某未经其同意擅自驾驶摩托车,因此不同意承担车主责任。法院经审理查明,车主顾某未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摩托车登记手续,也未按照规定向保险公司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具有保险过错。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遂作出上述判决。

  背景资料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我国首个由国家法律规定实行的强制保险。实行该制度是通过国家法律强制机动车所有人或管理人购买相应的责任保险,提高三责险的投保面,在最大程度上为交通事故受害人提供及时和基本的保障。只要是在中国境内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都应当投保交强险,未投保的机动车不得上路行驶。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已于2006年7月1日起施行,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按分项限额标准和赔偿项目予以赔偿。

  本报讯今天,江苏省常熟市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交通事故赔偿案,一审判决被告车主顾某承担本应由保险公司在强制保险范围内承担的赔偿责任,超过部分由被告叶某承担赔偿责任。

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如有疑问,建议一对一咨询专业律师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大家都在问
我也要提问 >
只买了交强险和三责的车主出了交通事故怎么处理
人伤是否严重,是否构成伤残等级?一般保险是够赔的,杭州地区可能医疗费中的非医保费用和诉讼费需要个人承担。
律师解答动态
张凯律师
张凯律师
4分钟前
如果转账行为存在异常或涉及违法违规活动,可能会间接影响征信。
张凯律师
张凯律师
8分钟前
不正常,应及时与家长、学校或专业机构沟通,提供必要的帮助和支持。
叶斌律师
叶斌律师
12分钟前
您可能遭遇了身份盗用或诈骗,建议立即联系淘宝客服核实并保留证据,必要时报警处理。
王会超律师
王会超律师
15分钟前
一方无子女,待遇是否一定不同?结论:并非必然不同,关键看“待遇”指向哪一类权益。1.抚恤金/丧葬费按
潘为律师
潘为律师
19分钟前
可以与对方先沟通协调,协调不成可以进行诉讼。
潘为律师
潘为律师
19分钟前
可以与对方先沟通协调,协调不成可以进行诉讼。
王会超律师
王会超律师
36分钟前
两次事故各评十级伤残。依民法典及人身损害赔偿规定。您想确认赔偿比例还是起诉?
我也要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