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交通事故后,受害人治疗终结后,就可以申请伤残鉴定。《交通伤残国标》3.2条规定,评定时机应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因损伤所致的治疗终结为准。一般来讲,提前评定可能导致伤残等级增高,损害赔偿义务人的利益;延后会使伤残等级偏低,损害伤者利益。所以,应当在治疗终结后及时评定。所谓治疗终结,一般指临床医学一般原则所承认的临床效果稳定。治疗终结不等于康复。
发生交通事故之后,申请交通事故伤残鉴定,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身份证(无身份证的带户口本)。
2、委托鉴定书(律师事务所或交通队出具)。
3、交通事故认定书。
4、病历本、诊断证明、入院记录、出院总结。
5、X光片、CT光片及报告单。
6、律师建议受害人在做伤残鉴定时,最好是在起诉后申请法院委托相关部门进行鉴定,以避免保险公司等被告提出程序性问题,耽误时间,影响当事人权利的保护。
1、接受检验、鉴定、评估
检验、鉴定、评估结果确定后,应当出具书面结论,由检验、鉴定、评估人签名并加盖机构印章。
2、公安交检验、鉴定结论复印件给当事人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接到检验、鉴定结果后二日内将检验、鉴定结论复印件交当事人。
3、当事人提异议
当事人可以在接到检验、鉴定、评估结论后三日内另行委托检验、鉴定、评估,并告知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备案。
4、申请重新检验、鉴定、评估
申请重新检验、鉴定、评估以一次为限。
5、制作评定书
评定人评定结束后,应制作评定书并签名。
6、作出鉴定结论
不同的鉴定机构对同一鉴定对象出具多份鉴定结论,若各鉴定机构均具有法定鉴定资格时,应依据鉴定机构级别的高低,一般应采信高一级别鉴定机构作出的鉴定结论。
以上是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交通事故一般多久做伤残鉴定的内容,如果交通事故对受害人造成了巨大的伤害,为了更好的进行协商,需要对受害人进行伤残鉴定,一般进行伤残鉴定需要在受害人治疗结束之后进行,若您还有什么法律上的问题,建议咨询找法网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