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死亡负次责保险公司理赔吗

更新时间:2021-06-18 10:36
找法网官方整理
问题相似?直接咨询律师 >
导读:
购买保险,与保险公司签订保险合同时,针对保险公司进行赔偿的情形和免赔情形,保险公司工作人员是会告知被保险人的,也会在保险合同条款中加以说明,那么交通事故死亡负次责保险公司理赔吗?找法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相关的法律知识,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一、

交通事故死亡负次责保险公司理赔吗

  交通事故死亡负次责保险公司是否理赔要看保险合同是怎么约定的,如果符合保险合同约定的赔偿情形,保险公司是会进行赔偿的。

交通事故死亡负次责保险公司理赔吗

二、

交通事故责任划分的情形

  (一)全部责任与无责任

  在交通事故中。一方当事人负全责任的话,另一方当事人则无责任。负全部责任的情形主要有以下几种:

  1、根据《道路交通处理程序规定》第46条第1款之规定,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负全部责任,他方无责任;

  2、一方当事人的违章行为造成交通事故的,有违章行为的一方应当负全部责任,其他方不负交通事故责任;

  3、根据《道路交通安全实施条例》第92条、《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20条之规定:当事人逃逸或者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全部责任;

  4、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当事人一方有条件报案而未报案或者未及时报案,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全部责任;

  5、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事故以外的,各方均无责任。

  (二)主要责任与次要责任

  一般而言,因两方当事人(或两方以上)有违章行为共同导致交通事故的,一方当事人在交通事故中所起的作用较大的,承担主要责任,但在交通事故中所起的作用较小的,是引发交通的事故的次要原因,承担次要责任。

  1、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19条第2款、第3款之规定,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的,若事故各方均存在违章行为,即根据各自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的大小来确定主要责任或次要责任。

  2、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21条第2款之规定: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有条件报案而均未报案或者未及时报案,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机动车一方应当负主要责任,非机动车、行人一方负次要责任。

  3、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后为立即停车,为保护现场,致使事故基本事实无法查实的,机动车一方承担主要责任。

  (三)同等责任

  一般而言,因两方(或两方)当事人在交通事故中均存在违章行为,且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相当的,负同等责任。

  1、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19条第2款、第3款之规定,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的,若事故各方均存在违章行为,即根据各自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基本相当;

  2、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21条第2款之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各方当事人有条件报案而均未报案或者未及时报案,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负同等责任。

  3、发生交通事故后为立即停车,为保护现场,致使事故事实无法查实的,负同等责任。

三、

交通事故引发因素

  1、客观因素

  道路、气象等原因,也可引起事故发生。

  2、车况不佳

  车辆技术状况不良,尤其是制动系统、转向系统、前桥、后桥有故障,没有及时检查、维修。

  3、疏忽大意

  当事人由于心理或者生理方面的原因,没有正确观察和判断外界事物而造成精力分散、反应迟钝,表现为观望不周、措施不及或者不当。还有当事人依靠自己的主观想象判断事务或者过高估计自己的技术,过分自信,对前方、左右车辆、行人形态、道路情况等,未判断清楚就盲目通行。

  4、操作失误

  驾驶车辆的人员技术不熟练,经验不足,缺乏安全行车常识,未掌握复杂道路行车的特点,遇有突然情况惊慌失措,发生操作错误。

  5、违反规定

  当事人由于不按交通法规和其他交通安全规定行车或者走路,致使交通事故发生。如酒后开车、非驾驶人员开车、超速行驶、争道抢行、违章装载、超员、疲劳驾驶、行人不走人行横道等原因造成交通违法的交通事故。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整理的交通事故死亡负次责保险公司理赔吗的相关内容。被保险人与保险公司签订合同时约定赔偿的,保险公司应该在保险限额范围内进行赔偿。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找法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如有疑问,建议一对一咨询专业律师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大家都在问
我也要提问 >
发生交通事故后保险公司能获得经济赔偿吗
法律分析: 交通事故发生后,保险公司的赔偿是根据交通管理部门的责任认定来进行理赔的责任划分的,并根据开具的事故证明来进行赔偿。具体来说,被保险人需要向保险人提供一系列材料,包括交强险的保险单、索赔申请书、被保险人和受害人的有效身份证明、被保险机动车行驶证和驾驶人的驾驶证,以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事故证明或人民法院等机构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及其他证明。
交通事故后遗症保险公司赔偿吗
是的,保险公司给付赔偿。后续治疗费属于保险公司的理赔范围。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第二十一条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四条 国家设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以下简称救助基金)。有下列情形之一时,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由救助基金先行垫付,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一)抢救费用超过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的; (二)肇事机动车未参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 (三)机动车肇事后逃逸的。
发生死亡的交通事故保险公司是否应当理赔
交通事故致人死亡时,保险公司依据保险条款进行赔偿。其中,交强险最高可赔偿11万元,其余部分由商业补充保险或被保险人承担。若被保险人无责任,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元,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元,无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100元。若与被保险人对赔偿有争议,可申请仲裁或向法院提起诉讼。保险公司可选择向被保险人或受害人赔偿保险金。若需支付或垫付抢救费用,保险公司或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在接到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后,应及时向医疗机构支付或垫付相关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