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况下交通事故的伤残鉴定没有特殊的动作要求的,需要个人带好病历,检查的相关报告。鉴定专家会通过一定仪器或方法进行测试受伤部位的功能,个人的动作也是在可以实施的情况下才可以进行的,因人而异,配合就可以了。如有需要签字的地方,看清上面的内容再签字,如有异议可当场提出,或签字时注明。
要对腰椎伤害进行伤残鉴定,首先需判断事故伤害是否有构成伤残的可能,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程度评定》,腰椎伤害构成伤残的情形有如下一些:
1、六级伤残标准:腰椎严重畸形愈合,腰部活动度完全丧失。
2、七级伤残标准:腰椎畸形愈合,腰部活动度丧失75%以上。
3、八级伤残标准:腰椎畸形愈合,腰部活动度丧失50%以上;腰椎二椎体以上压缩性骨折。
4、九级伤残标准:腰椎畸形愈合,腰部活动度丧失25%以上;胸椎或腰椎一椎体粉碎性骨折。
5、十级伤残标准:腰椎畸形愈台,腰部活动度丧失10%以上;腰椎一椎体1/3以上压缩性骨折。
《司法鉴定程序通则》
第二十六条 司法鉴定机构应当自司法鉴定委托书生效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完成鉴定。
鉴定事项涉及复杂、疑难、特殊技术问题或者鉴定过程需要较长时间的,经本机构负责人批准,完成鉴定的时限可以延长,延长时限一般不得超过三十个工作日。鉴定时限延长的,应当及时告知委托人。
司法鉴定机构与委托人对鉴定时限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在鉴定过程中补充或者重新提取鉴定材料所需的时间,不计入鉴定时限。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伤残鉴定要做什么动作的相关内容,做伤残鉴定其实并没有什么特殊的动作要求,只需要携带好相关的材料,鉴定专家会对受伤的部位进行专业的功能测试,只需要根据自己的情况进行配合就行,若您还有什么法律疑问,建议咨询找法网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