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纠纷若不及时有效处理也会酿成更严重的后果——升级为刑事案件,而很多民事案件当事人想通过诉讼途径解决却无法从公安取得证据,因为现在大多公安派出所都认为当事人无权复印他们调查讯问形成的材料,然后当事人委托律师后大多数派出所仍然不给律师复印(也有部分派出所是给复印的),最多让律师看看,我认为民事案件的材料并不属于保密范畴,而且律师出面也是想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纠纷,与公安机关的目的基本一致,也有少部分派出所根本不让律师看材料,只是要求法院来调查,可案件不起诉立案法院是不可能介入调查的,而起诉立案法院是需要一些基础性证据的。其实不让律师调取材料是不合法也不利于社会和谐的,理由有:
1、《律师法》规定律师享有调查权;而且民事案件并不涉密;
2、便于当事人通过正当途径解决问题;(实践中有很多民事纠纷未得到及时有效处理而上升为刑事案件的,也有导致上访的)
3、便于司法机关办案,节省司法资源;(即使公安不让律师调取,法院在接到申请后也需要去公安调取,开始不让律师调取这样公安、法院都同时浪费了时间精力)
现实中各地各所做法不一,希望能有个统一便民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