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何时可以中止执行仲裁裁决?

更新时间:2016-01-20 1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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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仲裁裁决的中止执行,是指在执行程序开始后,由于出现某种特定的原因,从而暂时停止执行程序,等到这种特定原因消除之后,再决定执行程序是否继续进行的制度。那么,法院何时可以中止执行仲裁裁决?

  所谓仲裁裁决的中止执行。是指在执行程序开始后,由于出现某种特定的原因,从而暂时停止执行程序,等到这种特定原因消除之后,再决定执行程序是否继续进行的制度。

  根据仲裁法的规定,一方当事人申请执行仲裁裁决,另一方当事人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人民法院应裁定中止执行。

  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申请执行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人民法院认定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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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裁决了。法院不执行怎么办?
您好,请问具体原因是什么呢?律师是可以帮您申请强制执行的。
后仲裁机构直接下达仲裁裁决书,还可以申请撤销仲裁决定吗?如果无法撤销裁决公司可以上诉吗?
你好,单位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仲裁裁决。若法院裁定不予撤销,公司不可以再上诉了。以上希望对我方有所帮助。后续若有法律需要,可联系我进行沟通与面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