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协议的效力
更新时间:2019-07-08 1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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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所谓仲裁协议的效力,是指仲裁协议发生的法律效力,一般情况下,仲裁协议自成立时起生效。其作用是在双方当事人及第三人(仲裁机构和仲裁员)之间产生特定权利义务关系,有
所谓仲裁协议的效力, 是指仲裁协议发生的法律效力,一般情况下,仲裁协议自成立时起生效。其作用是在双方当事人及第三人(仲裁机构和仲裁员)之间产生特定权利义务关系,有效的仲裁协议既是仲裁机构受理案件的依据,也是法院强制执行仲裁裁决的依据。仲裁协议的效力具有独立性和排他性的特点,其独立性是指仲裁协议独立存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或者无效,不影响仲裁协议的效力注①;排他性是指仲裁协议的效力排除了当事人在法院进行诉讼的解决争议方式注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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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认仲裁协议效力格式
确定仲裁协议的效力,需要没有下列情形之一:
(一)约定的仲裁事项超出法律规定的仲裁范围的;
(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仲裁协议;
(三)一方采取胁迫手段,迫使对方订立仲裁协议的。
最高院申请确认仲裁协议效力
仲裁协议的效力是指的是双方当事人依照合法的程序,本着自愿的原则所签署的仲裁协议是有法律效力的,受法律保护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