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当事人的举证要求

更新时间:2019-07-12 20:28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1、劳动争议仲裁证据是指能够证明劳动争议仲裁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事实。劳动争议仲裁证据有下列七种:(一)书证;(二)物证;(三)视听资料;(四)证人证言;(五)当事

  1、劳动争议仲裁证据是指能够证明劳动争议仲裁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事实。

  劳动争议仲裁证据有下列七种:

  (一) 书证;

  (二) 物证;

  (三) 视听资料;

  (四) 证人证言;

  (五) 当事人陈述;

  (六) 鉴定结论;

  (七) 勘验笔录。

  以上证据须由仲裁委员会通过仲裁庭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2、申请人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者被申请人提出反申请,应当附有符合申请仲裁条件的相应证据。

  3、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仲裁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仲裁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予以证明。

  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

  4、仲裁委员会应当向当事人说明举证的要求及法律后果,促使当事人积极、全面、正确、诚信地完成举证(举证风险告知)。

  5、因用人单位作出开除、除名、辞退、自动离职、劝退、勒令辞职、责令限期调离、变更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劳动争议的,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6、因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未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或缴纳社会保险费,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而发生劳动争议的,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7、在确认劳动关系争议案件中,申请或主张劳动关系成立的一方当事人对劳动关系成立的事实负举证责任。

  8、在履行劳动合同争议案件中,主张劳动合同成立并生效的一方当事人对劳动合同订立和生效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主张劳动合同中止、终止、撤销的一方当事人对引起劳动合同变动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

  对劳动合同是否履行发生争议的,由负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承担举证责任。

  9、对因劳动关系当事人代理权发生争议的,由主张有代理权一方当事人承担举证责任。[page]

  10、对因管辖权而发生的争议,由主张没有管辖权的一方当事人承担举证责任。

  11、劳动者无法掌握或提供,经劳动者指明确系用人单位掌握和管理的与仲裁请求有关联的下列证据,仲裁庭可要求被诉用人单位在指定期限内提供:

  (一)未让申请人持有的集体合同、劳动合同、聘请书、协议书、上岗合同、承包合同等合同、协议;

  (二)工资、奖金、加班费、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奖金、加班费、津贴、补贴等发放花名册);

  (三)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和集体合同、劳动合同、专项协议约定的住房公积金的记录;

  (四)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的“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五)工卡与考勤、加班、请假、销假、考核、考评、工时记录;

  (六)对劳动者实施奖励或惩戒的资料;

  (七)支付补偿金、赔偿金、违约金或有关费用、待遇的凭证或资料;

  (八)劳动保障规章制度、公告、通知或向劳动者送达相关劳动关系管理文件文本的注明;

  (九)其它由用人单位制订修改、持有或保管的有关证据。

  用人单位在指定期限内未提交指定证据的,由其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

  12、依本规则无法确定举证责任承担时,仲裁庭可以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综合当事人举证能力等因素合理确定举证责任的承担。

  13、仲裁过程中,一方当事人对另一方当事人陈述的案件事实明确表示承认的,另一方当事人无需举证(当事人自认)。

  对一方当事人陈述的事实,另一方当事人既未表示承认也未否认,经仲裁员说明并询问后,其仍不明确表示肯定或者否定的,视为对该项事实的承认。

  当事人委托代理人参加仲裁活动的,代理人的承认视为当事人的承认。但未经特别授权的代理人对事实的承认直接导致承认对方仲裁请求的除外;当事人在场但对其代理人的承认当庭不作否认表示的,视作当事人的承认。

  当事人在仲裁庭辩论终结前撤回承认并经对方当事人同意,或者有充分证据证明其承认的行为是在欺诈或者胁迫情况下作出且与事实确实不符的,不能免除对方当事人的举证责任。[page]

  14、对当事人无异议,但涉及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事实,仲裁委员会可以责令提供或者补充有关证据。

  15、下列事实,当事人无需举证说明:

  (一)众所周知的事实;

  (二)自然规律及定理;

  (三)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司法解释规定或者已知事实和日常生活经验法则,能推定出的另一事实;

  (四)已为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含调解)所确认的事实;

  (五)已为仲裁机构的生效裁决(含调解)所确认的事实;

  (六)已为有效公证文书所证明的事实。

  本条(一)、(三)、(四)、(五)、(六)项,当事人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的除外。

  16、当事人向仲裁委员会提供证据,应当提供原件或者原物。如需自己保存原件原物或者提供原件原物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供经仲裁委员会核对无异的复制件或者复制品。

  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提供证据的复制件或复制品核对无异的,应当由核对人员在复制件上或复制品核对记录中注明与原件核对无异或加盖“本件与原件核对无异”印章,并签署姓名和时间。当事人为用人单位一方的,提供的复印件应加盖本单位印章。

  17、 当事人向仲裁委员会提供的证据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形成的,该证据应当经所在国公证机关予以证明,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予以认证,或者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与该所在国订立的有关条约中规定的证明手续。

  当事人向仲裁委员会提供的证据是在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形成的,应当履行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手续。

  18、当事人向仲裁委员会提供外文书证或者外文说明资料,应当附有中文译本。对方当事人对中文译文有异议的,可以申请,并委托仲裁委员会指定的翻译机构翻译,翻译费用由申请人或仲裁委员会指定的一方垫付,否则,视为无异议。

  19、当事人应当对其提交的证据逐一分类编号,对证据的来源、内容和证明对象及其内容作简要说明,签名盖章,注明提交日期,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副本(给对方当事人)。

[page]  仲裁委员会收到当事人提交的证据材料,应当出具收据,并注明证据的名称、份数和页数、原件还是复印件,仲裁委员会收件人和提交人在收据上签名或盖章。收据一式两份,仲裁委员会与提交人各持一份。

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如有疑问,建议一对一咨询专业律师
我在仲裁领域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如果你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向我在线咨询。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已帮助 179059
在线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当事人撤回仲裁申请仲裁费用
仲裁费用是法律规定由当事人负担的向仲裁机构交纳的费用。一般包括案件受理费和案件处理费
当事人依据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合同纠纷发生后,争议的任何一方均可按照双方在争议发生前或发生后订立的仲裁协议,依法向选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申请仲裁要符合有仲裁协议、有具体的仲裁请求和事实、
找法网咨询助手
官方
当前在线
立即咨询
找法网咨询助手提醒您:
法律所涉问题复杂,每个细节都有可能决定案件走向,若问题紧急,建议 立即咨询 律师,并详细描述自身问题,以获得 针对性解答。24小时在线,平均5分钟回复。
仲裁协议当事人与仲裁当事人
仲裁协议是指双方当事人自愿将他们之间已经发生或者可能发生的可仲裁事项提交仲裁裁决的书面协议。双方当事人在自愿、协商、平等互利的基础之上将他们之间已经发生或者可能
劳动仲裁当事人可以撤销劳动仲裁吗
可以直接通过劳动仲裁部门,提出撤诉申请,只要撤回申请就可以了。当事人不服劳动争议仲裁裁决向人民法院起诉之后又申请撤诉的,该劳动仲裁裁决生效
劳动仲裁必须当事人到劳动仲裁部门立案吗
  一、去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俗称劳动局)内的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立案时需携带:仲裁申请书2份、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相关证据复印件和证据清单
仲裁员枉法仲裁,当事人中途退庭,仲裁委按
撤诉情况下法院不会受理,你只可以重新申请仲裁,
仲裁的当事人包括哪些
申请人 和被申请人
劳动仲裁当事人可以委托他人参与仲裁诉讼吗?
可以,可以委托律师或者其他人代理仲裁案件。
按季度发放。我为什么要纳税?
你好,一般情况,个人所得税是单位统一缴纳的,也就是单位统一从员工工资里扣除个人所得是,到税务部门统一缴纳的。但有时候税务系统出问题亦或是单位财务出了差错,个人所
申请强制执行
申请强制执行
劳动仲裁案例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可以劳动仲裁吗
你好,可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或劳动合同履行地(上班的地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设在区县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
我们夫妻二人步行路过行人通道时,被后面的车撞成重伤,事故责任为对方全责请问还有其他好的办法吗?
一、出现交通事故对方全责应该如何处理1、出现交通事故对方全责处理如下:(1)协商处理赔偿问题,在赔偿损失明确的前提下;(2)可以通过交警调解赔偿,协商不成,可以
你好,我想问一下2024年东莞市最低工资标准是多少
法律分析:东莞最低工资标准其实是由广东省政府统一来确定的。东莞在广东属于二类城市,所以就是按照第二类标准来执行最低工资的。目前已经调整东莞市的最低月工资为172
是丰城工伤律师吗?
法律分析:1.如果有选择的话,尽量选择专门处理工伤或者劳动争议的律师。2.如果自己无法找到专门处理此类案件的律师,可以在当地找一家规模比较大的律师事务所,规模大
想我想问一下,如果孩子满一周岁,但是有实际困难,能向单位申请延长每天一小时哺乳假吗?
关于哺乳假时间延长申请的回答为女职工符合计划生育规定分娩,产假期满后抚育婴儿有困难的,经本人申请,领导批准,可请哺乳假。1、法律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1分钟提问 海量律师提供在线解答
  • 1
    提交咨询
    详细描述您所遇到的问题或纠纷并发送
  • 2
    接入律师
    耐心等待律师解答,平均5分钟及时响应
  • 3
    获取解答
    还有疑问?60分钟无限次追问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