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共同管辖的法律规定

更新时间:2013-01-21 16:59
找法网官方整理
问题相似?直接咨询律师 >
导读:
引言:本文介绍了行政诉讼法规定的共同管辖情况有哪些等一系列相关内容,行政诉讼管辖权的合理确定,不仅对我国行政诉讼程序的开始具有程序性的意义,而且也具有保证诉讼裁判结果公正的实体意义。行政诉...

  引言:本文介绍了行政诉讼法规定的共同管辖情况有哪些等一系列相关内容,行政诉讼管辖权的合理确定,不仅对我国行政诉讼程序的开始具有程序性的意义,而且也具有保证诉讼裁判结果公正的实体意义。

  行政诉讼法规定的共同管辖情况有哪些?

  【律师回答】

  1、行政复议决定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案件,行政复议机关和原行政机关所在地的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

  2、采取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案件,被告所在地的法院与原告户籍地、住所地、被限制人身自由地的法院都有权管辖。根据《行诉法解释》第9条,如果行政机关基于同一事实既对人身又对财产实施行政处罚或者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被限制人身自由的公民、被扣押或者没收财产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上述行为均不服的,既可以向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向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受诉人民法院可一并管辖。

  3、临界不动产案件。有关行政区域的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这里比较常见的是因临界库区、保护区而发生的案件。

  相关法律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

  第五十四条人民法院经过审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以下判决:

  (一)具体行政行为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符合法定程序的,判决维持。

  (二)具体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判决撤销或者部分撤销,并可以判决被告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

  1.主要证据不足的;

  2.适用法律、法规错误的;

  3.违反法定程序的;

  4.超越职权的;

  5.滥用职权的。

  (三)被告不履行或者拖延履行法定职责的,判决其在一定期限内履行。

  (四)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可以判决变更。

  第五十五条人民法院判决被告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被告不得以同一的事实和理由作出与原具体行政行为基本相同的具体行政行为。

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如有疑问,建议一对一咨询专业律师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大家都在问
我也要提问 >
高级人民法院行政诉讼案件管辖规定。
你好,诉讼法第17条对一般地域管辖作出了如下规定: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法院管辖。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法院管辖。
最高院行政诉讼的管辖规定
你好,诉讼法第17条对一般地域管辖作出了如下规定: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法院管辖。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法院管辖。
行政诉讼法最新规定管辖法院
你好,行政诉讼的共同管辖,是指两个以上的法院对同一个诉讼案件都有合法的管辖权,共同管辖可以发生在两种不同的条件下:其一,法律所规定的管辖标准各异,因而导致几个法院都有管辖权;其二,法律规定的管辖标准是同一的,但由于当事人的复合因素而导致的共同管辖。
律师解答动态
吴亮律师
吴亮律师
2小时前
在责任对半的情况下,车架残值归属可先由双方协商确定。若协商不成,一般按照公平原则,可将残值进行评估作
吴亮律师
吴亮律师
2小时前
支付被永久封禁先别急。可收集自己正常使用支付的证据,比如交易记录等,证明无违规操作。接着联系支付平台
吴亮律师
吴亮律师
2小时前
要是发现被骗,先收集好聊天记录、转账记录等能证明被骗的证据。之后可尝试联系对方,看能否协商让其归还钱
吴亮律师
吴亮律师
2小时前
一般来说,卖房一方有责任告知购买人限价商品房的相关情况。卖房方应主动把限价商品房的限制条件、产权性质
你好,你想问的法律问题,我们能帮你解决
吴亮律师
吴亮律师
2小时前
这很可能是诈骗话术,没所谓的“流量不足”说法。别轻信对方,谨慎对待涉及资金的信息。要是对方让你操作,
吴亮律师
吴亮律师
2小时前
用实名信息帮朋友售号,他找回,你可能要担责。账号交易本身可能违反平台规定,若涉及欺诈等,你作为实名提
我也要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