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祥云(集团)化工湖北争议申请。
2010年4月6日,商评委以两商标因文字部分相近构成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为由,裁定撤销了湖北祥云集团“红狮犸及图”在相关商品上的商标专用权。
湖北祥云集团认为,“红狮犸及图”商标与巴斯夫公司的“狮马牌”商标,二者无论从音、形、义,整体外观,整体呼叫,颜色,立体结构等方面均存在差异,不构成近似商标。两商标在作为区分商品来源的功能上,未产生混淆和误认。巴斯夫公司提出撤销“红狮犸及图”商标无事实证据,有明显恶意争议动机。
湖北祥云还强调,该集团现有“红狮犸及图”和“祥云”两个商标,各占企业的半壁江山,产品遍及全国,“祥云”商标在2008年评估价值为22亿元人民币。“红狮犸及图”商标使用10年之久,作为湖北省著名商标,已形成较大商标价值。
法制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