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法院新制:执行案件事先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

更新时间:2019-10-29 07:55
找法网官方整理
问题相似?直接咨询律师 >
导读:
7月3日新华网(陈忠仪高万泉)从即日起,上海各级法院在已生效法律文书执行前实行书面告知执行双方当事人权利义务制度,此举旨在完善执行公开制度,保障当事人知情权。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已统一制订了《申请执行人须知》和《被执行人须知》。这两份执行须知分别详细而清
7月3日新华网 (陈忠仪 高万泉)从即日起,上海各级法院在已生效法律文书执行前实行“书面告知执行双方当事人权利义务”制度,此举旨在完善执行公开制度,保障当事人知情权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已统一制订了《申请执行人须知》和《被执行人须知》。这两份执行“须知”分别详细而清楚地罗列了十一条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在执行过程中享有的权利、义务和应承担的风险、责任。同时,“须知”还在醒目位置注明了上海各法院的执行监督电话。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近日已就此专门下发通知,通知规定:在实施“书面告知执行双方当事人权利义务”制度时,对当事人询问案件执行情况的,执行法院应当及时答复并记明笔录;执行监督电话必须要有专人接听;申请执行人有权要求法院告知被执行人财产的调查情况和被执行人履行义务的情况;执行案件自立案之日起六个月未能执行完毕,申请执行人可以要求法院告知执行情况和未执行完毕的原因。

  法院依法强制处分被执行人财产,在评估机构作出评估报告后,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均可以要求法院告知评估财产情况和评估结果,对评估结果有不同意见的,应当即时向法院提出。被执行人财产经拍卖机构公开拍卖成交后,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均可以要求法院告知拍卖成交价格及价款的处理情况。
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如有疑问,建议一对一咨询专业律师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大家都在问
我也要提问 >
我收到法院被害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我怎样做才能给法院处理
到法院被害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这种情况是法院按照本关程序发给每个被告人的,内容详细的介绍被害人应有的权利和应尽的义务你只要在阅读以后签字即可。
相关知识推荐
问题没解决?立即咨询律师
平台保障
优选律师
快速响应
#3分钟内获得解答
去咨询
律师解答动态
只要是依法取得的当然可用。供你参考!
有反诈记录成重点关注对象,可能是信息被冒用或曾涉可疑交易。你先回忆下是否出借过身份资料或参与异常交易
您好,很高兴为您提供法律服务
吴亮律师
吴亮律师
3分钟前
一般来说,合同双方签字或盖章即成立,若内容不违法就有效。家长签字交钱已履行主要义务,对方虽没盖公章但
未结婚的情况下,不存在基于婚姻关系的配偶这一继承人,此时第一顺序继承人通常为子女和父母
我也要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