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死亡 保险公司被判赔偿

更新时间:2019-11-14 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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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3月13日,泾县法院对一起保险合同纠纷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决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泾县支公司十日内支付给原告泾县华林汽车运输服务有限公司保险理赔款人民币77

  3月13日,泾县法院对一起保险合同纠纷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决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泾县支公司十日内支付给原告泾县华林汽车运输服务有限公司保险理赔款人民币77478元。

  2006年3月20日,原告泾县华林汽车运输服务有限公司与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泾县支公司签订机动车辆保险合同,原告作为被保险人将皖p41732号货车在被告处办理机动车辆保险,其中第三者责任保险的限额为人民币50万元,同时原告还向被告投保了不计免赔率特约附加保险。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期限是自2006年3月24日至2007年3月24日止。2006年5月16日,皖p41732号货车的实际车主戴某在江苏溧阳境内发生交通事故,致行人冯某某当场死亡。2006年5月31日,冯某某亲属将本案的原、被告共同诉至溧阳市法院。2006年6月30日,溧阳市法院作出民事判决,认定受害方物质损失合计人民币291303.78元,并根据江苏省的有关规定,判决由本案被告直接赔偿给受害方人民币5万元, 余款由本案原告先行赔偿,再按保险合同的约定另行处理。

  判决生效后,本案被告直接向冯某某亲属赔偿了人民币5万元。同时,在案件执行过程中本案被告又替本案原告预付保险款人民币163825.78元。本案原告所承担的给付受害人亲属的剩余赔偿款77478元未得到保险公司的理赔。

  泾县财保公司上述事实没有异议,但认为这起交通事故中受害人是自己倒下造成车辆碾压其头部而死亡的,认为本案原告在这起事故中无重大责任,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应根据被保险人在事故中所负的责任理赔,现被告已赔付了213825.78元,故不应再承担剩余赔偿款的责任。

  法院审理认为,原被告签订的机动车辆第三者责任保险合同是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的表示,内容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禁止性规定,合法有效。双方已在保险合同中明确约定保险车辆在保险期间内发生交通事故,造成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依法应当由原告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由被告负责赔偿。从本案案情看,虽然在交通事故发生后公安机关认为本起事故发生的原因无法查证而没有作出责任认定,但溧阳市法院已作出由机动车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的生效判决,这实际上就是认定机动车方在本起事故中承担全部责任,所以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赔偿责任应当全部由保险人负责赔偿。故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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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交通事故后保险公司能获得经济赔偿吗
法律分析:交通事故发生后,保险公司的赔偿是根据交通管理部门的责任认定来进行理赔的责任划分的,并根据开具的事故证明来进行赔偿。法律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 第十八条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由被保险人向保险人申请赔偿保险金。被保险人索赔时,应当向保险人提供以下材料: (一)交强险的保险单; (二)被保险人出具的索赔申请书; (三)被保险人和受害人的有效身份证明、被保险机动车行驶证和驾驶人的驾驶证; (四)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事故证明,或者人民法院等机构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及其他证明;
交通事故后遗症保险公司赔偿吗
是的,保险公司给付赔偿。后续治疗费属于保险公司的理赔范围。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法律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 第二十一条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四条 国家设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以下简称救助基金)。有下列情形之一时,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由救助基金先行垫付,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一)抢救费用超过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的; (二)肇事机动车未参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 (三)机动车肇事后逃逸的。
发生死亡的交通事故保险公司是否应当理赔
法律分析:交通事故致人死亡,保险公司按照保险条款规定来进行赔偿,交强险最高可赔偿11万元,其他部分有商业补充保险或被保险人来承担。被保险人无责任时,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元;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元;无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100元。法律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 第三十条 被保险人与保险公司对赔偿有争议的,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三十一条 保险公司可以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也可以直接向受害人赔偿保险金。 但是,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保险公司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的,保险公司在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后,经核对应当及时向医疗机构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 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垫付抢救费用的,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在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后,经核对应当及时向医疗机构垫付抢救费用。
律师解答动态
您好,鉴定费用一般由申请方先行垫付,如果检测结果表明这确实涉及到违法犯罪行为,后续会由责任方承担;如
您好,这个可以作为证据的,如果女生是自愿的,并且已经年满14周岁,那男生就不构成犯罪了。
我哥很吵怎么办?你好,怎么吵了?
张仁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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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老板买了集体意外险,不让工伤认定怎么办?。你好,自己申报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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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无意下载了优品花呗这个软件,被强制下款了1200,五天后让我还2300,我只还了本金,然后昨天又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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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被诈骗分子诱导在京东购买了虚拟商品,商家不给退,和京东客服沟通后也不给退怎么办。你好,报警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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