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女士和丈夫在一商铺购买食品时与店主发生口角,一时冲动将手上的糖果扔到店主的脸上,导致店主的额头皮外伤。事后,我们马上带店主到医院就医,双方还到派出所报案。在派出所主持下,我们赔偿了店主1000元,但未就此事协商结案。店主在就医后一段时间称,全身感觉不适,要求日后做详细检查和医治。目前,店主暂拒与我们协商赔偿,我想知道如何结案。
蔡律师:一般因人身伤害触犯刑事犯罪需要受害人做伤情鉴定,公安检察机关根据伤害情节和鉴定结果来判断是否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法》或刑事犯罪。
本案中,若伤情轻微,黄女士及丈夫可先与店主协商赔偿解决。若无法协商,店主可做伤情鉴定,根据鉴定结果来决定能否请求公安机关追究黄女士丈夫的治安处罚责任或刑事责任。店主若认为赔偿数额不足,也可通过民事诉讼的方式请求人身损害赔偿,人民法院会根据损害行为和损害结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等因素,来判决是否应该赔偿及赔偿数额的多少。
若黄女士夫妇认为店主索赔数额过高或后续医疗费用与本次伤害不存在关联的,可先拒绝赔偿,待店主提起民事诉讼后,由法院来决定赔偿数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