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薪者多以跳楼威胁,但稍有不慎则会酿下惨剧

更新时间:2014-09-09 15: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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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9月2日12时07分,南京秦淮公安分局朝天宫派出所接到市民报警称:有人在XX广场跳楼自杀。接到报警后,民警迅速赶到现场,发现一名男子正骑坐在XX广场顶楼边缘,情绪激动,情况十分紧急。民警通过与该男子...

  9月2日12时07分,南京秦淮公安分局朝天宫派出所接到市民报警称:有人在XX广场跳楼自杀。接到报警后,民警迅速赶到现场,发现一名男子正骑坐在XX广场顶楼边缘,情绪激动,情况十分紧急。

  民警通过与该男子交谈了解到,他是因为与XX广场有债务纠纷,迟迟拿不到钱才选择跳楼。在现场,民警一边对该男子进行心理疏导,一边联系消防和救护人员积极组织相关营救工作。最终,经过2个多小时努力,警方于14时30分成功将该男子劝离。随后该男子被带回派出所作进一步调查。

  据了解,该男子姓谢,1982年生,安徽人,为一工程承包商。早前,谢某通过一垃圾处理公司介绍,承包了XX广场装潢垃圾的处理工程。没想到,工程做完后还有80余万元尾款没有结清,谢某被逼无奈才想到跳楼讨薪。

  目前,XX广场与垃圾处理公司相关负责人均到派出所协商处理此事。由于谢某的行为已经涉嫌扰乱公共秩序,警方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依法对其进行治安处罚。

  警方分析:跳楼者闹市扰乱社会秩序,人一多心理容易紧张,稍有不慎闹剧变悲剧

  近几年,因为经济纠纷而引发的跳楼事件多有发生,作为“中华YY”的南京市Z街口,因为知名度较高,高层楼宇众多,很容易成为跳楼事件高发地带。

  一些被救下的跳楼者常常会告诉民警,他们这么做,并不是真的想死,只是希望可以快速引起市民、警方和媒体的关注。他们认为事情闹得越大,达成诉求成功率也就越高。其中最典型的就是跳楼讨薪的打工者,但他们不知道的是,这样的行为不仅严重扰乱当地的社会治安秩序,更涉嫌违法,而且稍有不慎就很有可能酿成真正的自杀悲剧。

  为了做好预防功课,秦淮警方梳理了辖区内符合此类条件的高楼及建筑物,不定期地召集高楼的物业管理方进行统一培训和管理,要求物业部门配合警方在顶楼及通道安装视频监控,看管好通往顶楼通道,守好通往楼顶的大门。这样一来,警方从地点上对跳楼自杀行为进行了有效控制,减少因为经济纠纷而发生的跳楼 “秀”。

  据淮海路派出所教导员陈鲁宁介绍,在日常安全管理工作中,派出所的社区民警也会积极走访工地,做好流动人口的登记工作,同时宣传提醒打工者,如遇到欠薪问题该如何合理讨薪。同时,警方也有意识地收集关于欠薪的信息,在获悉此类情况后,要尽可能地帮助打工者解决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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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朋友的前男友天天骚扰她,还拿死威胁她,天天自杀什么的,吓唬她,还说如果他死了,会让她记住是她杀死的
1. 在一些司法解释中,教唆、诱导他人自杀是被认定为极其严重的犯罪的。 2. 例如,2001年“两高”出台的《关于办理组织和利用邪教组织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中明确规定,“组织、策划、煽动、教唆、帮助邪教组织人员自杀的,依照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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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这边咨询法律问题具体是什么,双方有没有进行调解,可以诉讼
你好,想咨询的问题是什么,民事案件可以法院诉讼后调解,具体讲一下
你好,你是咨询什么事情的,可以具体描述,双方有没有协商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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