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农民状告公安局非法限制人身自由案昨在漳州二审
更新时间:2019-11-12 0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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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漳州消息两农民在漳浦状告泉州市公安局非法限制公民人身自由案,因双方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均向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此案昨日在漳州市开庭二审。1998年7月中旬,傅秋生和其亲戚潘某发生纠纷,潘某报警称傅抢劫。同年8月中旬,泉州市公安局对傅进行刑事拘留。
漳州消息 两农民在漳浦状告泉州市公安局非法限制公民人身自由案,因双方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均向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此案昨日在漳州市开庭二审。
1998年7月中旬,傅秋生和其亲戚潘某发生纠纷,潘某报警称傅“抢劫”。同年8月中旬,泉州市公安局对傅进行刑事拘留。其兄傅健生和傅妻芦小鹏以公安机关非法限制公民人身自由为由,将公安局推上被告席。去年12月24日,漳浦县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泉州市公安局败诉,并应赔偿两公民1.5万元。
泉州市公安局不服判决,于今年1月5日向漳州市中级法院提起上诉。1月10日,两公民也提起上诉,并将索赔要求从原来的近89万元降至58.3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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