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回避?行政处罚如何实行回避?
更新时间:2019-10-26 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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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行政处罚法规定:“执法人员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回避是一项审判制度,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都有关于回避制度程序的规定。它是指按照法律规定的条件,
行政处罚法规定:“执法人员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回避是一项审判制度,
民事诉讼法和
行政诉讼法都有关于
回避制度程序的规定。它是指按照法律规定的条件,执法人员与本案有利害关系或者是有可能影响公正处理的其他关系,应当退出对案件的调查和处理。所谓与本案有利害关系,是指执法人员本人是当事人;或者是本案当事人的近亲属,本案处理的结果可能对其有事实上的利害关系。所谓可能影响公正处理的其他关系,是指除上述有利害关系以外的关系,如朋友关系、师生关系等,可能影响对案件的公正处理的。行政诉讼法对回避的程序规定:“院长担任审判长时的回避,则
审判委员会决定;审判人员的回避,由院长决定;其他人员的回避,则审判长决定。当事人对决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根据这一规定的原则,实施行政处罚时执法人员以及其他人员的回避,由行政首长决定;行政首长的回避,由上一级行政机关决定。规定回避的目的是为了保证案件能够得到客观公正的调查、处理,一则防止办案人员利用职权,徇私舞弊,作出不公正的处罚决定;二则避开处理案件的嫌疑,有利于工作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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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知道公务员回避制度的适用范围有哪些?适用于哪些人?
你好,公务员法规定的回避包括任职回避、地域回避、公务回避。
回避是指为了防止公务员因个人利益和亲属关系等因素对公务活动产生不良影响,而在公务员所在职务、所执行公务和任职地区等方面做出一定的限制,使其避开有关亲属关系和公务的制度。
任职回避,又称职务回避,是指对有法定亲情关系的公务员,在担任某些关系比较密切的职务方面做出的限制。[2](1)任职回避亲属①夫妻关系;②直系血亲关系,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③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包括伯叔姑舅姨、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侄子女、甥子女;④近婚亲关系,包括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的配偶及子女配偶的父母、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配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