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属于行政处罚的种类

更新时间:2021-05-22 1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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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行政处罚是行政主体依照我国的《行政法》规定,对违法主题进行行政制裁的行政行为。关于行政处罚的种类有很多种,那么不属于行政处罚的种类有哪些?下面就由找法网小编为您解答,供大家参考学习,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一、

不属于行政处罚的种类

  不属于行政处罚的有罚金、撤职、没收违法所得等等;行政处罚包括:警告、罚款、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以及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不属于行政处罚的种类

二、

享有行政处罚权的机关有三类

   (一)具有法定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

  具有法定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主要是依法履行外部行政管理职能,依法得到明确授权,代表国家在某一领域内行使行政管理权限的行政机关。包括各级人民政府以及公安、工商、税务、土地、审计、卫生等部门。

  (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

  工商所、税务所、公安派出所等行政机关的派出机构依相应法律、法规享有一定的行政处罚权,他们必须在授权法规定的行政处罚的种类、幅度范围内实施行政处罚。超过授权法规定的处罚种类、幅度、数额的限制,该行政处罚无效。如《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税务所可对个体工商户及未取得营业执照而从事经营的单位、个人实施罚款数额在一千元以下的行政处罚。

  (三)受行政机关委托行使一定行政处罚权的受托组织

  根据行政管理的实际的需要,行政机关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可以在其法定权限内符合法定条件的组织实施行政处罚,如《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在农村没有公安派出所的地方,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处以警告、五十元以下罚款的,可以由公安机关委托乡(镇)人民政府裁决。

三、

行政处罚权执行遵循原则

  行政处罚的执行应当遵守下列原则:

  (一)当事人自觉履行原则;

  (二)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行政处罚决定不停止执行原则;

  (三)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与收缴罚款的机构分离;但是,依照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可以当场收缴罚款的除外。

  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加处罚款、拍卖查封或扣押的财物、划拨冻结的存款、申请人民法院执行等措施。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不属于行政处罚的种类的相关内容。综上所述,我们可以得知不属于行政处罚的种类主要有处罚金、撤职、没收违法所得等,在我国享有行政处罚权的国家机关主要有三类。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找法网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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