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动电子警察同一地点拍下8次违章 法院判

更新时间:2019-11-24 05:25
找法网官方整理
问题相似?直接咨询律师 >
导读:
广西南宁市民蒙先生在同一地点先后8次被流动电子警察拍下违法停车记录,并交纳罚款。蒙先生不服,将南宁市交警支队诉至法院。南宁市青秀区法院日前作出一审判决,撤销交

广西南宁市民蒙先生在同一地点先后8次被流动电子警察拍下违法停车记录,并交纳罚款。蒙先生不服,将南宁市交警支队诉至法院。南宁市青秀区法院日前作出一审判决,撤销交警对他作出的8起处罚,并判令交警部门如数退还罚款。
  2005年7月至11月间,蒙先生8次被流动电子警察拍下违法停车记录,地点均在南宁市汇春路的一块路牌下。2006年6月5日,蒙先生驾驶私家车经过南宁市园湖路时,被路面值勤交警拦下。当天下午,蒙先生到指定处理地点接受了处罚,领到8张罚单,每张罚单200元,共计1600元。

  蒙先生认为,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交通警察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应当及时纠正。如果流动的电子警察拍摄到他的停车行为并认为这一行为违法时,应该立刻上前告知和纠正,履行维护交通秩序的职责。如不主动告知,就是不作为和执法违法行为,未起到“处罚和教育相结合”的作用。

  交警部门则认为,行政处罚的告知义务是指处罚决定前应该告知当事人,交警部门已经向广大车主提供了电子违章记录的查询方式,蒙先生也承认他是自己查询得知的,这说明交警已经尽到了告知义务。电子警察拍摄属于处罚前收集证据的行为,法律并没有规定收集证据需要告知。

  法院认定,南宁市交警支队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进行处罚时,应当查明交通违法事实,正确适用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在这起案件中,交警对蒙先生违法行为的认定只记载违法行为代号,没有注明他违反了哪条法律、法规条款,对蒙先生的违法行为均未予以确认,电子警察录像也无法证实蒙先生违反的是哪一种情形。因此,交警对蒙先生作出的8起处罚属于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且适用法律、法规不正确,依法应予撤销。

  近日,蒙先生与南宁市交警支队到法院办理退款手续,交警支队将1600元的罚款如数退还给蒙先生。

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如有疑问,建议一对一咨询专业律师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大家都在问
我也要提问 >
我在今年的8月14号到17之间在同一地点被电子警察拍到违章连续7次,应该处罚几次?
对交通违章处罚是交通管理的一个重要手段。公安机关可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罚。交通违章处罚的种类分为警告、罚款、拘留、吊扣机动车驾驶证和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等五类。具体赔偿标准如下: 1. 残疾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农村居民)人均收入乘以伤残系数再乘以赔偿年限来计算。 2. 残疾辅助器具费则是适用普通器具的合理费用。 3. 丧葬费则是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乘以6个月。 4. 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农村居民)人均年消费性支出乘以抚养年限来确定。 5. 住院伙食补助费则是按照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天)乘以住院天数来计算。 6. 医疗费赔偿金包括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以及其他相关费用。 7. 误工费则是误工月收入乘以误工时间得出。 8. 护理费则是根据交通事故发生地护工同等级别护理劳务报酬标准乘以护理天数来计算。 9. 死亡赔偿金则是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人均收入乘以20年得出。 10. 此外,还有交通费、住宿费、直接财产损失费、车辆停运损失费以及精神损害抚慰金等赔偿项目。
律师解答动态
你可以跟医生明确说清你投诉的具体问题,比如当时遇到的不合理状况、对你造成的影响等。诉求可以围绕解决问
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一类常规管理,二类需控制,三类严格控制因植入人体等风险高。不及时分类管
吴亮律师
吴亮律师
1分钟前
遇到山洪暴发山体滑坡致房屋财产受损情况,可先对受损情况拍照留证。若有购买家庭财产保险,尽快联系保险公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责任等级分为完全、主要、次要和轻微,每一等级对应着不同的赔偿比例。若未
你好,按规定应该是可以办理的。
您好,您具体遇到了哪方面的法律问题。
吴亮律师
吴亮律师
16分钟前
一般来说,上了20多天班,即便自动离职也应该有工资,付出劳动就有权获得报酬。不过自动离职可能会给单位
叶斌律师
叶斌律师
17分钟前
建议通过法律途径向快手平台申请调取该用户信息,必要时可报警处理。
我也要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