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局、直属局、市局各处室、市药检所:
根据省局统一布署,我市药监系统各单位,必须在9月底之前,根据自身职能,编制本单位的政务公开目录,并编印成《政务公开指南》,现就编制全市食品药品监管系统政务公开目录工作通知如下:
一、责任单位
包括市局、各县局、直属局、湾里区局、市药检所,各单位根据自身职能,分别编制本单位的政务公开目录,并编印成《政务公开指南》。
二、编制内容
内容涉及行政机关所有对外行使的职权,以及事业单位所有对外服务的职能。
1、行政机关政务公开内容:
根据《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以及食品药品监管法律法规规章、机构职能的规定,本着“职权法定、程序法定”的原则,对本机关所有行政权力,包括:行政许可权、行政处罚权、行政强制权、行政确认权、行政给付权等行政权力进行全面清理,编制政务公开目录。并对权力进行细化,公布流程图,明确行政条件、承办岗位、办理时限、监督制约环节,相对人的权利,投诉举报及其他救济途径等内容,统一工作标准的程序。
2、 市药检所政务公开内容
根据本单位职能,将本单位的职责权限、服务范围及工作人员岗位职责、廉洁自律承诺;办事依据、办事时限、办事流程(流程图)、办事结果;工作制度、行为准则、服务承诺、违诺责任追究及处理办法;便民服务电话和监督部门电话,收费依据、项目、标准及收缴办法;对服务对象造成不利影响的补偿措施等。公开的重点是:服务范围、服务承诺、收费标准、收费依据等内容。
三、编制工作分工
由各责任单位分别组织编写,市局对各县(区)局、直属局及市药检所的编写工作进行指导。市局本机关编写工作分工如下,其中由各责任处室编写的内容请于9月25日前报送局办公室汇总:
1、岗位责任制:办公室和人事处牵头,各有关处室配合。
2、行政许可权:办公室牵头,各有关处室分别重新制编本处室有关行政许可事项流程图(箭头式),流程图需涵盖从受理到审批发证的全过程,包括补件及不予受理的内容,并注明每个程序的工作时限。办公室汇总制定市局行政审批程序汇编。
3、行政处罚权:法规处编写,征求相关处室意见。
4、行政强制权:由稽查处、流通处、安监处、器械处根据本处室依法可采取的强制措施,按名称、法律依据、适用条件、适用程序(含流程图)、适用时限、救济途径等环节进行编写,交办公室审定汇总。
5、行政确认权:市场处编写:假劣药品确认权;流通处编写:药品经营企业资格确认权;医疗器械处编写:不合格医疗器械确认权。
6、行政收费权及行政给付权:由规财处统一编写。包括市药检所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缴纳方式和渠道等。
7、行政执法制度:办公室牵头,涉及有关处室的由有关处室起草。
四、编制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省局成立了编制政务公开目录专项工作小组,各局要相应成立工作机构,各处室、各局应指定联络员具体承办这项工作,联络员名单于9月11日前报市局办公室。
2、相关部门密切配合:编制政务公开目录有编写《政务公开指南》是涉及全局的一项工作,各部门应通力合作,共同做好编制、编写工作。
3、按期按质保量完成工作。省局将组织检查组对各单位政务公开目录编制情况进行检查,并通报检查的结果。各责任单位务必在9月底之前完成这项工作。
二OO七年九月六日
江西省南昌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