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查阅、复制与被检查行政许可行为有关档案资料,了解有关情况。
(二)对需要查实行政许可行为合法性的,可以向有关机关、业务机构进行查询,被查询的单位和人员应当提供有关资料,据实做出答复。
(三)经局长批准可责令行政许可行为责任机构或人员限期纠正违法行政许可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