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规范性文件可以在申请行政复议的时候一并提出审查?
【解答】根据规定,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在申请行政复议时,可一并提出对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有关规定的审查申请。可以审查的“有关规定”是指:
1.国务院有关部门的规定;
2.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的规定;
3.乡、镇人民政府的规定。
但这些规定不含国务院部、委员会规章和地方人民政府规章。规章的审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行政复议的受案范围】
为什么责令限期改正不能提起行政复议?
【解答】责令限期改正不同于行政处罚。责令限期改正是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的过程中对违法行为人发出的一种作为命令,本身并不是制裁,只是要求违法行为人履行法定义务、停止违法行为、消除其不良后果,恢复原状等。与行政处罚是从惩戒的角度,科处新的义务以告诫违法行为不得再违法否则将受罚不同;责令限期改正是命令违法行为人履行既有的法定义务,纠正违法、恢复原状及达到法定的状态和目的,其并没有对行为人课以新的义务。因此,其不属于行政复议的范围。
【行政复议意见书和建议书】
行政复议意见书和行政复议建议书有何区别?
【解答】二者作出的情形不同,区别是: 行政复议期间行政复议机关发现被申请人或者其他下级行政机关的相关行政行为违法或者需要做好善后工作的,可以制作行政复议意见书。
行政复议期间行政复议机构发现法律、法规、规章实施中带有普遍性的问题,可以制作行政复议建议书,向有关机关提出完善制度和改进行政执法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