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共有的概念和特征
(一)概念
共有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民事主体对同一项财产所共同享有的所有权。
(二)共有的特征
1、共有权的主体具有非单一性,而是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民事主体。
2、共有物的所有权具有单一性;
3、共有权的内容具有双重性;
4、共有权具有意志或目的的共同性。
二、共有权的分类
(一)按份共有:对一项财产数个所有人按照既定的份额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二)共同共有:对一项财产数个所有人不分份额地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三)准共有:其共有的权利不是所有权,而是所有权之外的他物权和知识产权。
三、共有法律关系的发生和消灭
(一)共有法律关系的发生原因
1、基于当事人的意志而产生;
2、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而产生;
3、基于财产的性质而发生;
4、基于共同行为而发生;
5、基于原来的共有关系而发生;
6、基于不动产相毗邻而发生。
(二)共有法律关系的消灭原因
1、一般原因:灭失、征收或者强制措施、转让、抛弃、主体死亡;
2、特殊原因:婚姻关系消灭;家庭关系解体;合伙散伙;共同继承人分割财产;共有财产归共有人中一个所有;共有人之间终止共有关系的协议;共有人提出分割共有物的请求;约定共有关系存续的期限已经届满;共有权利的存续期限届满;共有的财产权利已经实现;设置该财产权的目的实现。
四、共有财产的分割
(一)共有财产的分割的原则
1、遵守法律的原则;
2、遵守约定的原则;
3、平等协商、团结和睦的原则;
4、保存和发挥物的效用的原则。
(二)共有财产的分割方式
1、实物分割;
2、变价分割;
3、作价补偿。
(三)共有财产的分割后的效力
共有关系归于消灭,各共有人各自取得其所分得部分的所有权。共有财产分割后,各共有人都应以其所得的财产,彼此之间互负瑕疵担保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