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司法鉴定的依据
更新时间:2019-06-15 1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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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招投标过程中产生的一系列资料。如:招标文件、投标书、中标通知书。工程施工承包合同、补充合同及补充协议。这里值得一提的是:笔者在实践工作中经常碰到工程的中标价非
招投标过程中产生的一系列资料。如:
招标文件、投标书、中标通知书。
工程施工
承包合同、补充合同及
补充协议。这里值得一提的是:笔者在实践工作中经常碰到工程的中标价非合同价。在一般情况下,投标是邀约,中标是承诺,工程的中标价即为合同价。但由于种种操作不规范性的影响,往往两者不一。笔者认为,甲乙双方的合同及合同补充协议是属于第一解释顺序的,故合同价的效力高于中标价。
司法鉴定人在处理类似工程
司法鉴定纠纷的案件中,首先要吃透合同,合同与其他条款有冲突的地方要提高警惕。
工程技术文件及档案,如设计图纸、地质资料、施工日记、设计变更联系单、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开竣工报告、质量等级评定表等。
有关部门颁发的相应的建筑定额及法规。
值得一提的是:司法鉴定过程中,对需存档、对工程造价有影响的司法鉴定依据,必须取得原件。若委托方提供的是复印件,鉴定人必需把复印件与原件进行核对,核对无误后在复印件上注明"经与原件核对无误(签名)",主要是考虑防止诉讼当事人伪造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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