穴道"等是武术或武侠的名词,法医学上一般并不研究。法医学是从人体解剖学、病理学、病理生理学和物理学等科学的基础上来研究受伤情况和分析致伤机理的。从法医学的角度分析,像武术或武侠小说中描写的那样,击打身体某些部位致人昏迷或休克,除了大家都知道的那些容易引起神经反射的特殊部位外,主要应该是由于击打造成内脏损伤、导致内出血所引起。只是由于拳、掌等与其他铁质、木质等钝器相比,要柔软一些,受伤身体外表的伤痕在受伤当时可能表现的较轻,不易察觉而已。
受严重内伤的昏迷或休克的人,掉入水中或被人投入水中,有时会由于凉水刺激而醒过来,然后溺水而亡;但有时,由于昏迷或休克较严重,会直接死亡。在做尸体外表检查时,前一种情况会发现一些溺死的征象,后一种情况则无。通过尸体解剖,这两种情形,一般都能发现身体内部或内脏很严重的损伤以及大量内出血,据此可以推断入水前曾受强大暴力打击。如果发现了溺死征象,可以推断被打昏后抛入水中溺水身亡;如果没有发现溺死征象,则推断为抛尸入水。当然,溺死性质的推断(即自己掉入还是别人推入)需要结合现场和案情综合分析,单凭法医检验不能解决所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