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鉴定机构筹建程序

更新时间:2021-06-04 15:02
找法网官方整理
问题相似?直接咨询律师 >
导读:
我们都知道,我们在认定一个伤情或者一个事故的时候都需要官方来鉴定,这不仅具有权威性还具有较强的真实性,这就是我们的司法鉴定,司法鉴定筹建的也是需要一定的条件,那么司法鉴定机构筹建程序是什么?以下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

司法鉴定机构筹建程序

  1、申请设立司法鉴定机构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和鉴定机构负责人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开除公职处分。

  2、司法鉴定机构的负责人应当由执业司法鉴定人担任。

  3、有规范的鉴定机构名称,司法鉴定业务范围在五项以下(含五项)的,称“司法鉴定所”;六项以上的,称为“司法鉴定中心”。

  4、有司法鉴定机构(具独立法人资格的提交)章程。

  5、有明确的司法鉴定业务范围。

  6、有50万至100万元以上的人民币资金数额的证明。

  7、有在业务范围内进行司法鉴定所必需的仪器。

  8、有100平方米以上适合开展司法鉴定活动的执业场所。

  9、有在业务范围内进行司法鉴定所必需的依法通过计量认证或者实验室认可的检测实验室(未通过国家认证认可的应提交认证认可计划)。

  10、每项司法鉴定业务有3名以上专职司法鉴定人,鉴定机构有6名以上取得司法鉴定人执业证的人员(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司法鉴定机构应有3名以上本省户籍鉴定人),其中具有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不少于3人。

司法鉴定机构筹建程序

二、

省级司法行政机关需要履行哪些职责

  省级司法行政机关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司法鉴定人的登记管理工作,依法履行下列职责:

  1、负责司法鉴定人的审核登记、名册编制和名册公告;

  2、负责司法鉴定人诚信等级评估工作;

  3、负责对司法鉴定人进行监督、检查;

  4、负责对司法鉴定人违法违纪执业行为进行调查处理;

  5、组织开展司法鉴定人专业技术职称评聘工作;

  6、组织司法鉴定人参加司法鉴定岗前培训和继续教育;

  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省级司法行政机关可以委托下一级司法行政机关协助办理本办法第九条规定的有关工作。

三、

我国关于司法鉴定的法律法规

  我国《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十一条,司法鉴定机构应当统一受理办案机关的司法鉴定委托。

  司法鉴定机构筹建程序不是我们必须知道的,但是我们了解会对我们有好处,让我们更加了解,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关于司法鉴定机构筹建程序的相关内容,若有其他疑问欢迎咨询找法网律师。 

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如有疑问,建议一对一咨询专业律师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大家都在问
我也要提问 >
法院没走委托程序指派了没有司法鉴定资质的机构做司法鉴定可以吗
您好,没有鉴定资质的机构不能做司法鉴定。如果您还有疑问,可以直接来电咨询。
申请司法鉴定的程序
《司法鉴定程序通则》 第十五条规定司法鉴定机构对符合受理条件的鉴定委托,应当即时作出受理的决定;不能即时决定受理的,应当在七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并通知委托人;对通过信函提出鉴定委托的,应当在十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并通知委托人;对疑难、复杂或者特殊鉴定事项的委托,可以与委托人协商确定受理的时间。 第二十六条规定:司法鉴定机构应当在与委托人签订司法鉴定协议书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委托事项的鉴定。 鉴定事项涉及复杂、疑难、特殊的技术问题或者检验过程需要较长时间的,经本机构负责人批准,完成鉴定的时间可以延长,延长时间一般不得超过三十个工作日。 司法鉴定机构与委托人对完成鉴定的时限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在鉴定过程中补充或者重新提取鉴定材料所需的时间,不计入鉴定时限。 故而鉴定若立即受理的,签订协议书之日后,应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鉴定。快的一周之内完成。
律师解答动态
郭进律师
郭进律师
1分钟前
你好,上述情况,因为什么原因发生争执?
郭进律师
郭进律师
4分钟前
你好,上述情况,可以委托律师追回。
郭进律师
郭进律师
8分钟前
你好,你老板公司是否完成了实缴?
吴亮律师
吴亮律师
14分钟前
一般来说,外县、本县以及灵活就业社保所交年限能累计计算。社保遵循累计计算原则,只要是您名下正常缴纳的
吴亮律师
吴亮律师
16分钟前
充电桩离居民楼卧室不足7米可能存在安全隐患。可以先和充电桩的设置方沟通,说明情况,要求其采取措施消除
我也要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