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款纠纷民事判决书范文2022

更新时间:2021-10-21 11:28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大家都知道如果要起诉的话,一定是要写起诉书的,当然在法院的判决后也是要写判决书的,欠款的纠纷也是我们现在社会上比较常见的状态。今天,找法网的的小编为您整理了关于欠款纠纷民事判决书范文2022的相关法律内容,欢迎大家的阅读。

  一、欠款纠纷民事判决书范文2022

  原告北京市瑞祥百利商贸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朝阳区甘露园南里25号8号楼2202室。

  法定代表人杨伟,总经理。

  委托代理人马驰,男,1980年11月13日出生,回族,北京市瑞祥百利商贸有限公司职员,住北京市瑞祥百利商贸有限公司宿舍。

  委托代理人庞明林,北京市中润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北京星湖绿色生态观光园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通州区台湖镇台湖村南。

  法定代表人曹德彬,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涂得全,男,1965年5月28日出生,汉族,北京星湖绿色生态观光园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住北京星湖绿色生态观光园有限公司宿舍。

  委托代理人杜爱军,北京市天济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告北京市瑞祥百利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祥百利公司)与被告北京星湖绿色生态观光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湖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09年11月12日受理后,依法由代理审判员蔡黎独任审判,于2009年12月4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瑞祥百利公司委托代理人马驰、庞明林,被告星湖公司委托代理人涂得全、杜爱军到庭参加了诉讼。本案现已审理完毕。

  原告瑞祥百利公司起诉称:2008年10月29日,瑞祥百利公司与星湖公司签订一份销售协议,约定:自2008年10月29日至2009年10月28日,由瑞祥百利公司向星湖公司提供红酒,结款方式为月结,每月5日为结款日。后瑞祥百利公司依约履行了送货义务,但星湖公司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付款义务。故瑞祥百利公司诉至法院,要求星湖公司支付货款101845元及利息(自2009年4月15日起至给付之日止,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返还市场共建费40833元,并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原告瑞祥百利公司向本院提交如下证据予以证明:

  1、销售合同;

  2、市场共建费收据;

  3、入库单;

  4、发货单;

  5、出库单;

  6、还款计划;

  7、高明玉的证人证言。

  被告星湖公司答辩称:星湖公司如约履行了合同,并未拖欠货款,所以不同意支付货款、利息,不同意返还共建费。

  被告星湖公司未向本院提交证据。

  经本院庭审质证,双方当事人对瑞祥百利公司提交的证据2、5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关联性均不持异议,本院予以确认。

  双方当事人对以下涉及本案争议焦点的证据持有异议:

  一、瑞祥百利公司提交证据1证明双方存在买卖合同关系。星湖公司对证据1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关联性提出异议,认为合同上星湖公司的印章不真实,合同上没有日期,没有约定如何送货和付款,不能证明瑞祥百利公司主张的货款金额。由于瑞祥百利公司提交了证据1的原件,星湖公司虽然对其印章真实性提出异议,但不申请对印章鉴定,未就其异议提供相应证据予以证明,故本院对证据1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关联性予以确认。

  二、瑞祥百利公司提交证据3、4证明其于2008年11月14日至2009年3月13日期间共向星湖公司供应141836元的货物,提交证据6证明星湖公司曾签署付款计划确认尚欠其货款257780元,提交证据7证明杨宏是星湖公司的职员。星湖公司对证据3、4、6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关联性提出异议,认为证据3中没有其职员签字,供货商的名字与供货单位名字不一致,公司亦没有采购部的印章;证据4中没有加盖其印章,杨宏不是其公司职员,收货单位与其公司全称不符;证据6中郭丽的签名不真实,且没有加盖其公司印章,其未授权郭丽签署付款计划。星湖公司对证据7高明玉的证人身份不持异议,但提出高明玉是瑞祥百利公司的职员,与瑞祥百利公司有利害关系,对其证言内容不认可。本院认为:瑞祥百利公司提交了证据3、4、6的原件,证据3(除2009年3月13日的入库单外)中加盖有星湖公司采购部的印章、证据4中有收货人杨宏的签字、证据6中有郭丽的签字、证据7高明玉持有效身份证件出庭。虽然星湖公司否认证据3(除2009年3月13日的入库单外)中采购部印章和证据6中郭丽签名的真实性,但不申请印章鉴定和笔迹鉴定,对其异议未提供相应证据予以证明,且星湖公司认可郭丽系其财务人员,故本院对证据3(除2009年3月13日的入库单外)、6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关联性予以确认。瑞祥百利公司提出证据4中在收货人处签字的杨宏系星湖公司的职员,并提供证据7予以证明,由于高明玉系瑞祥百利公司的职员,与瑞祥百利公司具有利害关系,其证言的证明力较低。由于证据6郭丽签字的付款计划的日期为2009年4月21日,而在付款计划中写明欠款为2009年3月31日之前的货款,而证据4中杨宏签字的发货单日期为2009年3月13日,在付款计划日期之前。且虽然星湖公司否认杨宏系其职员,但未在本院指定的期间内提交其人员花名册,亦未提供其向瑞祥百利公司付款的凭证。故本院综合全案对证据4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关联性予以确认。

  本院根据上述认证查明:瑞祥百利公司与星湖公司曾有供应红酒和口子窖系列白酒的业务往来。2008年10月29日,瑞祥百利公司与星湖公司签订《销售合同》。合同约定:商贸公司向星湖公司提供系列红酒,瑞祥百利公司按照星湖公司要求的品种、数量和时间送货上门。瑞祥百利公司的产品在送到后,如发生滞销,星湖公司应及时联系,双方确认后协商进行调换或退回处理。合同期间瑞祥百利公司为星湖公司提供市场共建费70000元,在协议期内星湖公司停业、装修、转让和违约导致双方不能正常合作或购买瑞祥百利公司以外的产品,星湖公司须按照合同履行时间比例退还瑞祥百利公司市场共建费。瑞祥百利公司凭星湖公司签收的送货单据按月按进货金额与星湖公司结算货款,对账时间为每月16-17日,月结时间为每月5日,付款方式为支票,结算方式为月结。如星湖公司不能按期结款,瑞祥百利公司有权终止供货,责任全部由星湖公司承担。合同生效后,双方均应严格遵守,任何一方违反合同,均应按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合同履行期限自2008年10月29日起至2009年10月28日止。合同另就促销员、质量及验收和其他事项进行了详尽约定。2008年10月30日,瑞祥百利公司向星湖公司交纳了市场共建费70000元,星湖公司向瑞祥百利公司出具了金额为91000元的收据。庭审中,星湖公司对收据的真实性不持异议,但提出收据金额与合同约定不符。瑞祥百利公司称由于其与星湖公司还有供应白酒的买卖合同关系,所以收据中的91000元中的7万元是本案的市场共建费,另外21 000元是白酒的市场共建费。

  合同签订后,瑞祥百利公司于2008年11月14日至2009年3月13日期间共向星湖公司供应红酒价值141836元。2009年4月21日,星湖公司的财务人员郭丽向瑞祥百利公司出具付款计划,上书:经与瑞祥百利公司协商,截止到2009年3月31日所欠酒款257780元,于2009年5月1日至10月31日还清,每月支付额不低于平均还款额的70%,以后再发生的酒款,按月结清。郭丽在付款计划上签名。后星湖公司仅支付了付款计划中的部分货款,但瑞祥百利公司提交的入库单和发货单上显示的货款至今未付。2009年3月31日以后瑞祥百利公司终止向星湖公司供货。2009年7月8日至9月25日,星湖公司陆续向瑞祥百利公司退回红酒价值40041元。

  上述事实,有上述证据和当事人陈述意见在案佐证。

  本院认为:瑞祥百利公司与星湖公司签订的《销售协议》,系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内容亦不违反我国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应属合法有效。双方均应依约履行合同义务。郭丽作为星湖公司的财务人员,其签署付款计划的行为,系代表星湖公司履行职务的行为,应当由星湖公司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瑞祥百利公司依约履行了供货义务,星湖公司理应支付相应的货款141836元,扣除退货部分的金额40 041元后,星湖公司还应当向瑞祥百利公司支付所欠货款101795元。瑞祥百利公司超出部分的诉讼请求,缺乏依据,本院不予支持。双方在合同中约定了每月5日为结算日期,星湖公司未及时支付货款,违反了合同约定。双方在合同中未约定违约金的标准,瑞祥百利公司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2009年4月5日起至给付之日止的利息,符合规定,本院予以支持。瑞祥百利公司向星湖公司交纳了70000元的市场共建费,由于星湖公司未及时支付货款违反了合同约定,

  瑞祥百利公司于2009年3月31日以后终止供货,故星湖公司应当按比例退还瑞祥百利公司市场共建费。瑞祥百利公司关于退还市场共建费40833元的诉讼请求,符合约定,本院予以支持。综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一百六十一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一、被告北京星湖绿色生态观光园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北京市瑞祥百利商贸有限公司支付货款十万零一千七百九十五元及利息(自二○○九年四月五日起至给付之日止,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

  二、被告北京星湖绿色生态观光园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退还原告北京市瑞祥百利商贸有限公司市场共建费四万零八百三十三元;

  三、驳回原告北京市瑞祥百利商贸有限公司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九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一千六百零九元,由被告北京星湖绿色生态观光园有限公司负担(于判决书生效后七日内交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同时按照不服本判决部分的上诉请求数额,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上诉于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上诉期满后七日内仍未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的,按不上诉处理。

  代理审判员 蔡X

  二 ○一○ 年 一 月 十八 日

  书 记 员 齐XX

欠款纠纷民事判决书范文2022

  二、借条应该怎么规范书写才能避免引起借贷纠纷

  1、宜写“借条”不宜写“欠条”

  2、借条宜写清出借人借款人全名

  3、双方约定的利率宜写入借条

  4、宜将还款期限写入借条

  宜写“借条”不宜写“欠条”

  借条和欠条均是一种债权债务的凭证,但两者之间有很大的区别。借条是借款人向出借人出具的借款书面凭证,它证明双方建立了一种借款合同关系;而欠收是双方基于以前的经济往来而进行结算的一种结算依据,它实际上是双方对过往经济往来的结算,仅是代表一种纯粹的债权债务关系,并不代表借款合同关系。因此借款时宜写“借条”,而不宜写“欠条”,以省去诉讼中解释“欠”款原因、用途的举证责任。

  三、个人民间借贷,不还坐牢吗

  欠钱不还,属于民事纠纷,不会追究刑事责任坐牢的。

  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及其相互之间,而非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从事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

  合法的借贷关系才能受到法律的保护。如果明知借款人借款用于诈骗、贩毒、吸毒等非法活动,仍予以出借的,国家法律不予保护,出借人不仅得不到债权,还会受到民事、行政乃至刑事法律的制裁。若一方乘人之危,或用欺诈、挟迫等手段使对方违心借贷的,则属于无效民事法律行为,有责任的出借人只能收回本金。

  1、欠钱不还,属于民事纠纷,不会追究刑事责任坐牢的。

  2、债权人向法院提起诉讼胜诉之后,如果债务人在履行期未履行法院判决,债权人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3、法院在受理强制执行时,会依法查询债务人名下的房产、车辆、证券和存款。

  4、另外债务人名下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而他又拒绝履行法院的生效判决,则会有逾期还款等负面信息记录在个人的信用报告中并被限制高消费及出入境,甚至有可能会被司法拘留。

  5、有能力而拒不执行的情况下,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及其相互之间,而非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从事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

  合法的借贷关系才能受到法律的保护。如果明知借款人借款用于诈骗、贩毒、吸毒等非法活动,仍予以出借的,国家法律不予保护,出借人不仅得不到债权,还会受到民事、行政乃至刑事法律的制裁。若一方乘人之危,或用欺诈、挟迫等手段使对方违心借贷的,则属于无效民事法律行为,有责任的出借人只能收回本金。

  1、欠钱不还,属于民事纠纷,不会追究刑事责任坐牢的。

  2、债权人向法院提起诉讼胜诉之后,如果债务人在履行期未履行法院判决,债权人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3、法院在受理强制执行时,会依法查询债务人名下的房产、车辆、证券和存款。

  4、另外债务人名下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而他又拒绝履行法院的生效判决,则会有逾期还款等负面信息记录在个人的信用报告中并被限制高消费及出入境,甚至有可能会被司法拘留。

  5、有能力而拒不执行的情况下,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以上就是找法网的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欠款纠纷民事判决书范文2022的相关法律内容,相信大家阅读完上述的内容都有了一定的了解。总的来说,欠款纠纷是常见的,若产生纠纷的话,若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我们找法网的律师进行咨询。

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如有疑问,建议一对一咨询专业律师
我在商帐追收领域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如果你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向我在线咨询。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已帮助 165280
在线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如果民事欠款纠纷可以选择多长时间还款?
如果约定了利息,还款时间越长利息越多
民事家庭纠纷法院判决书落笔日期提前了一年,被告能不执行吗
你好,民事判决所确定的义务已经履行完毕的,申请人不能再申请强制执行。 这种情况下,被执行人要向执行法院提交义务已经履行的证明或者证据,法院审查确定后,会裁定不予
找法网咨询助手
官方
当前在线
立即咨询
找法网咨询助手提醒您:
法律所涉问题复杂,每个细节都有可能决定案件走向,若问题紧急,建议 立即咨询 律师,并详细描述自身问题,以获得 针对性解答。24小时在线,平均5分钟回复。
过了十字路口,汽车撞上了电动车,汽车也没有减速。如何划分责任?
在道路上撞上发生车祸,事故责任的划分以双方过错程度进行判定。
房屋租赁合同上说物业费由乙方承担,乙方可以不支付物业费用
合同受法律保护,租赁合同不必公证。依据合同,乙方应当负担物业费,乙方应当支付物业费并承担违约责任
女人在婚姻中出轨与他人同居会被判坐牢吗?
您好,有证据表明对方是以夫妻的名义生活的吗
银行卡被司法冻结了,钱还能拿出来吗?
你好!要看什么原因被冻结
刚跟您咨询那一位关于补偿问题
你好,没有具体的补偿标准,需要结合实际的情况来确定,但如果对补偿不满意,可以采取法律措施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将全脸照泄露给别人
法律分析:1、看具体情形啊,没有公开就不违法。2、泄露他人隐私照片属于侵犯隐私权行为,是违法的。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
在ktv工作工资提成都不发怎么办?
用人单位拖欠或克扣工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直接申请劳动仲裁维权。维权时应注意收集整理必要的证据,如工作服、工资条、工牌证人等。
1分钟提问 海量律师提供在线解答
  • 1
    提交咨询
    详细描述您所遇到的问题或纠纷并发送
  • 2
    接入律师
    耐心等待律师解答,平均5分钟及时响应
  • 3
    获取解答
    还有疑问?60分钟无限次追问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