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规范养犬行为和养犬管理,保障公民健康和人身安全,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市容环境卫生,根据《广东省爱国卫生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养犬行为以及对养犬的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
军用、警用犬只以及动物园、科研机构等单位因特定工作需要饲养犬只的管理,不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 养犬管理坚持禁限结合、养犬人自律、公众监督和政府监管相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 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养犬管理协调工作机制,组织本行政区域内的养犬行政管理工作,并保障本级养犬行政管理工作配备专职人员力量和所需经费。
1、农业农村部门负责组织实施犬只免疫、制定危险犬标准等管理工作;
2、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负责查处养犬影响公共场所环境卫生的行为;
3、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犬只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以及养犬管理收费监督工作;
4、卫生健康部门负责预防狂犬病等疾病的教育,人患狂犬病疫情的监测,人用狂犬病疫苗注射和狂犬病病人诊治的管理;
5、林业园林部门负责公园内犬只活动区域的建设和管理;
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应当配合公安机关以及其他负有养犬管理职责的部门做好养犬行政管理工作。
6、公安机关以及其他负有养犬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结合各自职责开展依法养犬、文明养犬宣传教育。
公安机关以及其他负有养犬管理职责的部门,可以委托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组织实施养犬管理的具体事务,并可以向社会购买养犬宣传、养犬知识培训、犬只免疫、养犬登记、犬只安装电子身份标识、养犬人电子档案设置、流浪犬只捕送、犬只留验等服务。
养犬管理费的标准,应该根据管理的内容确定。当下,犬的管理是由公安部门负责的,管理的内容是犬的登记、“狗证”的发放,电子档案的建立,犬只留检等。犬的疾病检查、防疫费用等是由犬主自行负担。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大家介绍的关于2020广州市养犬管理条例的相关内容。所以如果我们要养犬的话,一定要严格遵守养犬管理条例,把犬带出去的话一定要栓好链子,防止其乱跑,还要准备一些纸巾、袋子之类的东西,随时清理犬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