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权行为的客体

更新时间:2014-06-24 09:46
找法网官方整理
问题相似?直接咨询律师 >
导读:
侵权行为的客体是法律确认和保护的权益。关于是否属于法律确认和保护的权益,可分为三种情况来认定:一种情况是,侵害的客体是属于法律绝对保护的权益。这种权益具有对世性,亦即世界上任何人都负...

  侵权行为的客体是法律确认和保护的权益。

  关于是否属于法律确认和保护的权益, 可分为三种情况来认定:

  一种情况是,侵害的客体是属于法律绝对保护的权益。这种权益具有对世性,亦即世界上任何人都负有不得侵害的义务,其义务人具有不特定性。无论是什么人,凡是侵害了这种权益的,都属于侵权行为。如在一般情况下, 民事主体的人身权和财产权,均属于法律绝对保护的权益。

  另一种情况是,侵害的客体属于法律“相对保护”的客体。亦即法律在一定范围或者一定的条件下,允许行为人对客体进行伤害,对这种伤害,法律不禁止,也不谴责,甚至鼓励。只有在行为人违反这些条件时,法律才给予保护。

  如医生治病救人,不仅要切除病人身上的病患,而且为了病人的利益,在切除病患时,还必须连带地切除病人的一些好的器官或者机体。这是为了保住病人的生命,不得已而为之,这种行为当然不算侵权。如果超出这种情况或不符合这些条件,切除了病人身上不应该切除的其他器官或者机体,这就属于侵害了法律所保护的合法权益,应当认定为侵权。如被媒体炒得沸沸扬扬的某医院为治疗盲肠炎,竟将病人的子宫也切除掉了。

  再如,竞技体育中,运动员在遵守竞技运动规则的前提下,因合理冲撞而伤害了对方的身体,这是法律允许的,不属于法律确认和保护的权益,不能认定为侵权行为。如果运动员违反竞技规则,故意伤害对方,则应当认定为侵权。因为这种情况下的受害运动员的人身属于法律确认和保护的权益。

  三是侵害的客体属于“法律不予确认和保护的客体”。如为了制止正在行凶杀人的犯罪嫌疑人,将其击毙或者击伤,属于“正当防卫”,这自然不算侵权。

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如有疑问,建议一对一咨询专业律师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律师解答动态
好的,情况了解了,电话沟通为你解答
黄蓉律师
黄蓉律师
7分钟前
您好,是一方不同意离婚还是哪方面存在纠纷?
张振松律师
张振松律师
11分钟前
你好,被骗了多少钱呢?有没有及时报警
吴亮律师
吴亮律师
11分钟前
若没卡的手机丢了,首先尝试回忆可能丢失的地点,去那里找找看。要是在公共场所丢的,可问问周边人有没有看
我也要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