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演员状告华京医院侵犯肖像权
更新时间:2019-05-23 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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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因自己的肖像莫名其妙地上了医疗广告,影视演员俞国英起诉医院要求赔偿2万元。2月16日,北京宣武区人民法院受理了此案。北京15路公交车虎坊桥站旁的北京华京医院专治痔疮
因自己的肖像莫名其妙地上了医疗广告,影视演员俞国英起诉医院要求赔偿2万元。2月16日,北京宣武区人民法院受理了此案。
北京15路公交车虎坊桥站旁的“北京华京医院专治痔疮、肛瘘等疾病”广告牌,其中三分之一的画面是一位身穿白大褂、手拿听诊器、面带笑容的慈祥老人。76岁的俞国英老先生以该广告侵犯自己的肖像权为由,一纸诉状将北京华京医院推上被告席。
俞老先生诉称,他作为一位影视演员,在多部有影响的影片、广告中出演重要角色,其肖像不仅包含人格利益,更具有商业价值。被告未经其同意,以营利为目的,使用他的肖像,以致造成他精神上上伤害,经济蒙受损失。
俞老先生诉讼请求被告在北京范围内公开发行的报纸上向其赔礼道歉,支付赔偿费2万元,并承担诉讼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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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明星或相声演员的图片作为应援手幅开团的行为,算不算侵犯肖
构成侵犯公民肖像权的行为,通常应具备两个要件:一是未经本人同意;二是以营利为目的。常见的侵犯公民肖像权的行为,主要是未经本人同意、以营利为目的使用他人肖像做商业广告、商品装潢、书刊封面及印刷挂历等。
对于侵犯肖像权行为,受害人可自力制止。也可以依法请求加害人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影响或赔偿损失等。 《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九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
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未经肖像权人同意,肖像作品权利人不得以发表、复制、发行、出租、展览等方式使用或者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